医师服务费是否会将“药养医”变“技养医”
(2009-08-12 14: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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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时说 |
周明华
试点在公立医院取消7%-15%的加价售药权,这是具有破冰意义的,对广大患者来说,当然是一大利好。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壮举”后面却加了“但是”一词——要收取“医师服务费”。恕我寡闻,对此“医师服务费”,我还是头一回听说,联系到当前虚高医疗费现实,甚感发悚。患者进医院,当然是找大夫号脉看病,出了门诊治逆疗费之外,怎么又多了个“医师服务费”,难道收了门诊费的大夫不用服务于患者?
广东这一医师服务费的提法,与今年元月初卫生部长陈竺所称,要患者去看大夫时要支付“药事服务费”的实质意义相同,只是说法不同罢了。而早在2007年12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陈竺曾说,公立医院要逐步取消“以药养医”机制,降低药品价格,但会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陈部长的这一观点可谓前后呼应。其实,不管中药事服务费还是医师服务费,也不管是否通过医保费用支出,其最终压力还是广大普通患者。医改是一种制度性重生,而非这样玩文字游戏。
看病问医,这本是患者出门诊费找大夫的必经程序;医生把脉病因,细说病情,寻找良方,解释用药,也是每一个医院的大夫服务于患者的一条再基本不过的职责,也是一种操守。当然,两者之间更是一种合同契约关系,若要收“医师服务费”,是不是得先把门诊费和以后的各种医疗器材检测费全部免掉?当前,即便得一次感冒进各大医院,也会面对各种医疗化验检测,于此情形下,恐怕没有公立医院舍得这笔收入的。
实际上,只要降低药品价格与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抵消后,老百姓享受的利益仍然很大,我相信老百姓是赞同的,但是,目前我们需要防止有人将“以药养医”悄然变通为“以技养医”的谋利方式。这会把面对看病贵的老百姓,从一个泥沼拽进另一个泥沼,对医卫体制来说,等于是“挖肉补疮”。道理很简单,一旦以药供养医院的体制被打破,靠药吃饭的途径被砸碎,势必要使在市场的夹缝中求生存的医院另谋他策。加大财政补助吧,不现实,即便去年我国财政收入已突破6万亿,但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需要财政投入的地方太多。
这必将促使一些医院从医疗服务的“技术”途径上动歪脑子,如果不对“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强制性的规范与有效的监督,一些医院或许就能发挥“收费潜能”,甚至可能收到患者重回药价虚高的“看病贵起点位置”。实际上,新医改实施的当前,我们不但要尽快打破“以药养医”这个体制性怪圈,更需完善相关监督与约束配套体系,防止一些部门和医院另起灶台拉涨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