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火魔噬44命后才暴露权力“干股”
(2008-11-26 02: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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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时说 |
周明华
9月20日晚,深圳龙岗区舞王俱乐部火魔噬命44人。近日有媒体披露,涉嫌在“舞王”插“干股”的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可能已被双规。有检察官称,在陈家总共搜出现金约1000多万元,可堆成一个大双人床的体积。搜查时,陈的老婆正在家中狂烧现金,其家里的天花板也为特殊打制,里面装满现金。此外,他个人账户下的房产、存款及股票总值约2亿元。(11月25日《新民晚报》
原来钞票过余太多也不是啥好事,它完全可能成为贪赃枉法的致命证据。当然,陈夫人手中的那把狂烧现金的大火弄迟缓了一些,怎么也烧不掉自己丈夫业已形成的“贪迹”了。在我看来,比陈旭明家中私藏巨额现金更奇怪也是更可怕的是,陈旭明这艘巨轮得以翻船并非系公权无时不在的监督力与反腐无处不在的重拳力,而是一场不期而遇的大火,并以44条无辜年轻公民的生命殒落为惨烈代价。显而易见,“舞王”背后的黑幕还有不少,它必将像枣子一样正被一层层剥离开来。
有人透露,“舞王”马失前蹄惊曝“王宫内幕”仅是冰山一角,深圳一些无牌无证的娱乐场所规模大的惊人,利润也高得吓人,一个月净赚几百万元是常事。而无一例外,这些娱乐场所幕后多有官员插进“干股”。而陈旭明是因主管治安的副局长,他在多个舞厅、足浴城以及舞王俱乐部等多间娱乐场有“干股”,这些娱乐场所都会每月给他供奉红利。而据陈旭明自己的数簿记录,他的副局长官职是花2000万元“购”回来的。看到公权的这条“分红路径”与尚未证实的“天价买官”数字,相信不少人会倒抽一口凉气。
我们不禁要问:到底多少场人祸大火才能灼痛监管者的神经?到底还要揪出多少公共安全“守夜人”,同时又是监管对象的股东的双重身份?显然,制造这一场场“猫鼠同眠”闹剧的这只监管懒猫,不是自身能力问题,而是闻到了娱乐场里的“鱼腥味”,是既得利益在脑中作怪,故意对那些一直张狂存在的“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娱乐场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个公权人能够轻松坐拥几家娱乐城的巨额股份,不难看出,在某些地方和局部,“监管公共安全生态”可谓已经发生了部分质变。
从这张“权商网”中我们可以看出,要防止一些人故意监管失察,就必先一举铲除他们足下赖以生存的监管癌化的土壤,捅破这张权商结就的“变异网”。但令人不无担心地看到,一些地方的这层土壤时下已像盐碱地般坚厚,要将其彻底铲除尚需一种长效的刚性的法律和政策机制,需要制度性究责的体系更具震慑力。而非就事论事的运动式追查,并尽快找到与这样的个案相关的“群案”的存在空间和形成原因,及至将所有的“猫鼠同眠”的懒猫一个不留地揪出来,并将里面的所有内幕与代价告诉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