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大红公章盖出“以权易钱”弊象
(2008-06-25 22: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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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家庭相册 |
周明华
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取消相关证书工本费,但金华市安监局或直接出面,或以金华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名义,强制向各县(市)培训机构收取IC卡每本盖章费。每本卡都要盖章,盖一次公章就得收取20元至130元不等的费。先交钱后盖章,不交钱不盖章,且全系白条,不开发票。在短短大约两年时间内,以权易钱,建起了几达近百万元的“小金库”。(6月23日《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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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安监局的这种以权易钱的手段虽然不新,甚至在一些地方一些局部的公权部门还运用得甚为普遍,但我们依然禁不住喟叹:这种盖章收费的行为何其荒唐!如此公开地将人民赋予其手中的那枚桃红色印章,拿去作绝地生财的“抓钱手”,最终将它作为充盈本机关“小金库”的一台“取款机”。我们勿须搬动2002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行政许可法》中的刚性天条,凭直觉我们便可窥其中的权力寻租之“丑”来。
这种行为,就好比主人请来为其管理和服务的管家,他不敬畏手中的大红印章,精心守护主人利益,而是要主人交钱方可办事,不交钱靠边站,及至出卖主人权利,变卖其家当——此等管家,与“叛仆”和“恶仆”是没啥区别的。我们不妨设想,如果今天监管者可用公章去要挟生钱,可以举章戳一下收一百而不受惩罚,那么,必然会有更多的公权者效起“仿”来。明天,交警可以收钱盖章办证;医院可以盖章收钱出具假住院证明;大学可以收钱盖章发毕业证……
于此监管弊象下,公权会沦落为一些公权者手中的“私人玩物”。公共管理服务机构以各种理由一步步地瓜分利益,而且还美其名曰是“为了抓好安全生产”。显然,金华市安监部门将“抓安全工作”作为培训盖章收钱、广泛收费助费的美丽说词,只不过是“权力自肥”所披上的一件一戳即穿的外衣罢了。在这样一番利益盘剥之后,损失最大的恰恰就是那些无奈去盖章的企业。在企业安全硬软设施资金投入原本就看紧的情形下,政府机关的这种收钱行为,无疑是往他们“资金欠缺”的伤口撒盐。
或许有人说金华安监局的这种 “盖章收钱”行为尚为个案,但在我看来远非如此。我们暂且抛开常见诸于媒体上的“执法经济”“交钱后办事”的案例频显不说,就是我们亲身经历的民生事件中,也会有太多形象的实例。就拿各大城市的暂住证来说,试问,只要交足了钱盖了章,谁过问暂住者的安全状况?另外,诸如身份证、房产证、国土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哪一个证实际上均非一盏省油的灯,都需交出一笔一年年看涨的工本费后才能取回家中。
说到底,这种“盖章收钱”现象折射出的是监管部门的行政思维错位,违规将职能型部门“自变”为经营型部门。这种“自变”的主因不外乎是行政管理程序和组织监管路径上的不明晰、不公开、不公正所酿就的后果;上级部门督办时,因牵涉到自身利益之故,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一般会遵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监督风格。为此,我们亟待对公权进行制度性设限,充分厘清权力的管理边界,让公仆与主人的身份合理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