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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华
消费者李先生告诉记者,现在的一些矿泉水商家的广告标很不规范,问题较多,很多广告都是在忽悠消费者。记者近日获悉,有专业人士提出质疑:某种矿泉水包装上的“水中含有游离态的钾”的说法,违背了化学常识,除此之外,标签上镁离子和钾离子写法也是不规范的。有法律专家指出,商家这种广告富传涉嫌违法或违规。(6月12日《每日财经新闻》)。
的确,我国商品经济与文化的迅猛向前发展,无以阻挡地将消费者裹挟着卷入了一个广告如林的市场经济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消费者往往无所适从,一些真假不一的商品广告信息,便会以鱼目混珠的形式出现。这诚如广告评论家罗贝尔·格兰所言:“我们呼吸的空气由氧气、氮气和广告组成。”,评论家的预言几乎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中国消费者眼前的现实。而各类饮用保健品的广告,可谓是这类广告中的急先锋,一直是其中份量较重的部分。
但这名冲在广告阵营前的“急先锋”似乎越来越像一头鲁莽的黑牛,一头闯碎了消费者原本平衡的视线。拿前述的那种矿泉水的广告来说,可以不顾基本化学常识,竟将矿泉水中含游离态钾说成是一朵可以食用的鲜花。稍有点化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游离态是一个专用化学概念,游离态的钾绝不可能存于饮用水中。游离态钾的性质极不稳定,能与水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在化学实验室里属于危险品,通常被保存在煤油和石蜡中,应与空气和水严格隔绝的。
如此对身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居然还有商家敢拍着胸脯说“可以补充人体所需,让人体保持健康活力”,这纯系是拿消费者的健康当猴耍,简真是开国际玩笑。当然我相信,这种矿泉中其实根本就没含什么“游离子钾”的,这样说,只是商家弄出的想“炫晕”消费者定力的江湖损招。只是这次真的弄巧成拙了。随着国家对医药保健食品广告的逐渐规范和查处力度的不断加大,这类莫明其妙的“出格广告”的操作空间会越来越小,最终会被法律法规挤至死胡同去独自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