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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能对污染说“不”比忏悔重要

(2007-11-02 01: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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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印象

时事评论

周明华

 “有环境违法行为,银行将停止贷款;违法排污,必须在媒体上公开忏悔。” 深圳市环保局监督处科长曾庆郁称,深圳年初实行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城市的决定》,自2004年11月起,深圳要求环境违法企业必须在媒体上公开忏悔,并做出守法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仅今年1至9月,就有14家企业在媒体公开忏悔。曾庆郁表示,把环境行为和企业声誉、企业形象结合起来,将让企业在违法时必须考虑成本付出。

 

通过停止银行贷款的“硬手腕”遏制污染大户,从经济上掐断其“供血管口”,这一招虽然不新但效果是显现的;而政府硬手使出“精神软招”,拽着环境违法企业到媒体上公开忏悔,这倒是我们闻所未闻的新鲜事。何为忏悔?意即认识了过去的错误或罪过而感觉万分痛心。虽然这种痛心过程被扯到媒体上公开,从舆论压力上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这种作用偏软,仅停留在精神与道德的层面。如果环境违法的罪恶可以“忏悔”得脱,那么那些具有强力惩罚力度的法律、法规就可以寿终正寝了。

 

可能吗?当然不行。当前,不管我们愿不愿承认,中国正面临着环境污染的世纪之痛。据设在巴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估计,到2020年,中国的空气污染,每年将致使2000万人患上呼吸道疾病、900万人失去工作能力,60万人死亡……这些加在一起,将使中国损失13%的GDP;当前鲠于公民喉咙上这根生态环境破坏之刺,早已疼及公民心扉,且还在以一种无法逆转的趋势撕扯着公民的神经。去年我国首度公布的绿色GDP核算报告显示,2004年,单就因环境污染就损失5118亿。一些在江河沿岸上拔地而起的钢铁厂、纸厂、化工厂、电厂们,除了短期让地方政府的GDP账簿上的数字急蹿几步外,不久便宿命般为“直排、偷排”无奈埋单。

 

这还仅是一个个侧影,自然环境被污的“全影”是这样的:一方治理四方破坏,点上治理面上破坏,浅度治理深层破坏,边治理边破坏,边迎检边破坏,边达标边破坏,边道歉边破坏……表现为城市土地、水资源等方面的生态安全受到极大威胁;未污染之前人们“冷污”,“排污”之后政府再不得不投入巨额财政治污,而此时往往已是积“污”难返。仅拿淮河治污来说,国家已先后投入近200亿治污费,却仿佛是向河里打了一个“水漂”,长江主支流和众湖泊合计投入的巨额治污费更是惊人。

 

面对被污,我们不能再等了。当前,我们除了在法律与行政体系上理顺环保“一票不否决”的所有阻碍外,需尽快与国际接轨,让环保信息与公民民主实现迅捷对接,让当地居民有权对污染户说“不”。而且,让公民说“不”的权力越大、路径越畅、声音越响、频率越高,越能催动公众的力量去拽住那一双双污染的黑手。这是现代文明法制社会的急需,这是民意伸张的公民社会的急需,它远比什么舍本逐末的“忏悔”显得重要而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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