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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政府,招式越“损”越好

(2007-10-30 18: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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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时说
周明华

10月2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该办法规定,该市人大代表在视察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时,可在事先不向视察单位打招呼的情况下,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对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明察暗访。以便提高视察质量,了解现实中最真实的情况,避免视察活动的走过场、形式主义。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除了立法权之外,还包括监督权、行免权和质询权等。既然有监督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如何行使公权的职权,那么,在监督方式上理应不受限,而“突然袭击”式的明察暗访当是监督者行使职权的一种常态,且应是监督公权运行的一种基本方式,而不暗访才是非正常的监督形态。所以,北京市人大推出的这一《视察办法》顺应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我们理应为之鼓与呼。

 

因为公权监督需要“微服私访”,需要“突然袭击”。多年来,我们的一些地方组织代表开展监督视察活动,往往在一个规定的范围内动作。其运行路径通常是,事先通知被视察单位,向有关领导早打招呼。被视察单位为了“迎察”,自然会“精心准备”一番,被视察单位领导也会赶 “炮火功夫”,该露的问题别露,不该说的话别说。在这种监督疲沓思维导引下,代表们的视察地点、路线、访谈摸底对象等内容,无一例外地是事先“准备”好了的。一旦有这种准备,被视察的内容早就“变调”。

 

实际上,我国现行公权运行的监督体系尚不完善。单就财政监督体制来说,个别地方的财政监督上还存“硬伤”:部门预算,领导“一言堂”压倒一切;财政支出,百姓如雾里看花;财政投资,拿纳税人的钱打水漂;乱拍胸脯、乱投资、乱吃喝、乱建楼堂馆所;年年听审计长李金华的“惊天发炮”,一些部委违规使用财政金的问题几乎年年照旧;安徽亳州市李兴民荣升市委书记竟动用百万财政金,利令智昏地搞起了“大阅兵”;

 

行文至此,我想起了韩国为防范公权私用,他们是如何“明察暗访”的。据《国际先驱导报》报道,韩国监查院、防止腐败委员会等组成由40多人的“政府联合稽查班”,专门稽查那些收受礼金、礼品的公务员。据规定,公职员即使接受100万韩元(约合800美元)以下的礼品、礼金或宴请,只要查实一律撤官。那么,他们是如何发现“情况”的?稽查员采用“微服私访”策略,暗中稽查官员。稽查员常蹲守在外来人员较多的地方,寻找线索。据稽查员反映,蹲守机关停车场最有收获。他们发现,送礼的人下车后往往要确认一下礼品袋内的礼品或摸一摸口袋内的礼金。一旦发现“嫌疑人”,他们便尾随其后。曾被革职的韩国农林部次官(副部长)金周秀,就是栽倒在暗访里。

 

 

韩国的防腐“新招”损是够损,但效里不错。试想,要送要贪者,要违规使用财政金者,他们的思绪能力都不低。都是削尖脑袋,八方遮掩,想方设法要躲过监督的。如果你纪检监察与代表委员还是老一套,有几个公权者会中你的“传统招”的?所以,公权的运行理应让其处在代表与公众的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监督之下,才能公平公正地运行,有关方面应多摸索出这样的“明察暗访”的新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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