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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时说 |
云南省交通厅前副厅长胡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在过去10年的时间里通过受贿积累起来的4000多万元财富,也被清缴一空,收归国库。据昆明中院确认的事实,深圳安远董事长陈族远向胡星行贿3200万元,创造了当今中国的行贿金额之最。当地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时,援引民间说法,将陈戏称为“行贿状元”。
一个企业主给一名交通厅领导行贿,一出手就是3200万现金,这样的数字与“胆识”无疑是惊人的。“行贿者状元”敢送,是源于陈族远钓到了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权这条“大鱼”,在深圳迎来“厅座”给钱;受贿者敢要,胡星两次乘飞机从昆明赶到深圳,先后在深圳市圣庭苑酒店停车场收受陈族远送上的17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港币和5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这些现金是用纸箱装的,每次都用越野车来拉,每次都塞了满满一车。
陈族远与胡星之间搭就的损公利己的发财梦而今是破灭了,但它留给我们的反腐、防腐上的思考却不应停止。这让我们再一次真切地认识到,当今反腐紧缺的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严管公权的刚性机制,缺的是一种可以量化和细化并易于操作的公权制约和监督的措施。譬如,明知胡星手中掌控着交通道路建设的几个亿的道路工程发包权,“清正不易,擅权简单”,那么,我们为何不先期削权,用一种法律机制将胡星手中的工程发包大权给部分削减,让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发挥它真正的效力呢?
遗憾的是,当以权谋私的黑影摇动之时,我们只听到胡星提醒陈族远的“这么大的工程,几千万甚至上亿的打点费也不为过”,我们听不到公权监督的正义之声及时响起;我们只看到一车又一车越野车载着满满的现钞从停车场绝尘而去,却看不到公权得到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制约与监督的身影。如此让权力在真空中行走,必然造就了“行贿状元”这样的“敢送英雄”,也必然使胡星收再多的贿金双手也不打颤。
这又一次反映出的是,当今反腐工作缺失一种有效的制约公权的预警机制。假如公权者的权力得到公众的有效约束和监督;假如胡星首次受贿30万的第二天,监督眼能及时发现其“丑态”,旋即揪住他受贿黑手,及早对其进行曝光和处理。那么,或许胡星也不至于到今天如此罪大恶极,也不可能“培养”出陈族远这样的“行赌状元”来。往往我们看到的是,一些原本不错的官员一步步滑向了罪恶的深渊后,才令人痛心地被法律之手慢腾腾地揪将出来。
鲁迅说过:拖得愈久,欠债愈多,罪孽愈重,克服危机的希望愈渺茫。当今反腐工作可谓千头万绪,但将反腐触角一举前移,把腐败因子及早消灭于萌芽状态,不管是对节约反腐成本,还是挽救一些处在“亚腐败”边际的干部来说,应是一条解决腐败危机的有效路径,这样的防腐思路与日前挂牌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工作意旨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