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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华
法制日历翻至5月29日的这一页,苍生大地为之一震!来自新华社电讯,这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制日历翻至5月29日的这一页,苍生大地为之一震!来自新华社电讯,这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然,郑筱萸的死刑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其本人还可上诉,即便终审裁定死刑,也尚需最高法院最终核准,但这一声庄严的法槌,在北京第一中法院的审判厅里响得格外清脆,一股穿墙而过的浩然之气瞬间传遍华夏大地;有如一声惊雷,划过2004年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后的沉寂时空……一个为救死扶伤供药的行政监管者,竟露出谋财害命的可怕狰狞——齐二药、欣弗、奥美定等桩桩命案,不仅天怒人怨,还夺去了一条条公民的无辜生命!
有人说,贪赃649万的郑筱萸该死,近3年来,那些蛀财超过500万以上甚至上千万的巨贪何以不死?虽然依据我国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贪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即可判死刑,但颇长一段时间以来,贪贿金额在千万元以下者,事实上已没有了王怀忠与成克杰的后来者。而郑筱萸的一审判死,似乎已真切地传出一种信号:那些贪贿行为给公民身心健康带来极大损害者,完全可以成为当前这种惯例的打破者。
在我看来,郑筱萸卷动的这起药监窝案,发生在现代社会民主与法制全速向前推进的时期,这种腐败行径,是全国食品药品系统真正系挂苍生,为人民食品药品安全努力工作的广大公仆的极大辱没;也令人寒心地成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今后的自身建设和发展,设置了一道无形的巨障。郑筱萸案不仅是个人腐败,且撕裂了一个组织廉洁奉公的为苍生守夜的高蹈精魂,它牵涉到不同层次药监系统和地方局的官员,其恶劣影响可以说非同寻常。
于郑筱萸“公权私奔”的漫漫9年时间里,中国制药行业的确神话般造就了无数亿万富豪,让那些一夜暴富的美梦得到画圆,但这个行业几乎没有生产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新药,企业以弄虚作假和生产仿制药为生,国家一降药价药就速死,第二天又穿上马甲重生……药业生产与监管链条上,晃动着的是公权异化的黑影,不断非法壮大的是行走在江湖之上的收买权力的猖狂行径。一个事关国计民生的核心监管行业,竟轰然堕落成为一群官员和一群药商的贪腐行为的埋单者。
所以,如今郑筱萸是倒了,但药监局还在,他们仍需行使职权。除了郑筱萸为自己的贪心付出代价之外,痛及我们公权部门的追问却不能停止。郑筱萸窝案给国人带来的创伤也不再仅是肉体之痛,而是公民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权威信任的“深度之觞”。如何让郑筱萸被判死刑成为民生监守的举国之痛,如何彻底揪出寄附于公权之上的害群之马,缩小药监局审批者的自由裁量权,做到透明化,集体评审而非领导“签单”等,尤显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