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呼和浩特市4月份房价同比涨幅达14.9%,位列70个大中城市之首。2004年,该市房价为每平米约1600元,这引起了一些政府领导的担心:低房价不利于城市经营。在一系列政府“有形之手”的推动下,2005年,该市出让土地8000多亩,价格从2004年底的每亩30万元提升到50万元以上,最高达300万元。市政府的土地净收益超4亿元。房价也从2004年的每平米1590元陡升到2005年的2400多元。(6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呼和浩特的城市化建设的心情可以理解,毕竟大家都想有个美丽、环保、繁荣、和谐的城市家园,但是首要条件或者前提条件是先保证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有檐避雨”要求,也就是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无此要件,城市再美、楼宇再高、广场再阔,也不能让居于城市之上的公民免却众议哓哓、人心惶惶之忧。
因为,生活安定、藏富于民、社会和谐、公平正义是一个富足而安适的城市所必备的人文软件。如果它缺失这些软件,再出类拔萃的硬件最终也会成为无本之末;如果百姓吃穿不愁,就是为“上虚火”的房价消得人惟悴,动辄就要数十万元才拥有一套三居室,需耗掉20多年的青春时光,那么,这套房子最终埋葬的是他们所有的理想,信仰,乐趣,人性中亲善而光辉的东西。
一句话:先要保证大多数公民的最启码的生存权和居住权,才能进一步谋求他们的发展权和美好愿景。
而且,一地城市不管它的经济发展有多快,经济水平如何高,如果,它能坚守对居于其上的公民的一种终级关怀的信念,一直保持较低的城市生活成本,让芸芸众生和谐而居,无疑,这样的城市不仅对自身的稳健发展非常有利,更会形成一种深厚的文化底蕴,使这个城市的人文精神如拨节的春笋般往上提升。
但遗憾的是,开发商并未在“国八条”和“国六条”的“天威”下打颤。他们不仅从来不会在乎民意,而且从来都是认为房价和暴利的“楼阁”完全可以建筑在谎言甚至对民众心理的精神摧残的基础上,他们认为通过“招拍挂”土地和垄断的利刃可以解决所有阻碍自己获利的力量。他们可以在政府的耳朵下大放厥词:“房产就该暴利”“我是为富人盖房”
“做房奴活该”……
对房产商利欲熏心我们不觉为怪,怪的是地方政府对“低房价”的揪心程度和对中央政府调控房价的“冰心度”。地方政府趋之若骛地去经营城市,搞房地产的土地拍卖,动因是他们手中能打出去的经济“牌”越来越少,常处于饥饿状态,而卖土地几乎是零风险,土地是农民的,贷款是银行的,责任是开发商的,在拍槌声声敲击后,他们便能坐地生金。这是他们多年来与中央政府博奕的内动力,这也是“国八条”甚至包括新近制定的“国六条”细则不能有效控制房价涨幅的根源。
不用说,房价调控困局本身有着衰竭中央政府公信力的潜在危险。该是考验中央政府的时候了,几乎所有的开发商和地方官员都这么暗自揣度着。近几年来,他们一直也是这么靠观察着“圣意”过来的,他们更是在一点点地突破着“圣意”。在他们横向看到一些城市也在习惯性的撕扯着这种权威时,他们的揣度“天意”的劲头还会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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