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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事件难道就这么着了?

(2005-12-25 19:27:13)
分类: 时评时说
           周明华
           黑龙江来京寻打工机会的农民王建民,在 “救救我,我好痛” 的一声接一声的呼喊后,于12月13日痛死在北京同仁医院内离急救室10米之遥的厕所门外。此消息非常难得的经身在北京的《新京报》12月15日传出,顿时在全国掀起一阵舆论大波。
         就像日前曝光的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一样,一时间,全国各大媒体纷纷播报和转载此新闻,并播放和刊发评论。而众多网友更是在各大门户网站和BBS论坛上,纵泪跟贴,对同仁医院这种世界医卫史上极为罕见的“见死不救”行为,进行无情地鞭笞。
         或许是这样的声浪不断潮涨之故,12月23日,王建民的家乡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靳国君,也意外地站出来直斥北京同仁医院:其见死不救行为违背了职业道德,也触犯了法律(12月25日《黑龙江晨报》)。
         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身处风口浪尖的同仁医院,却超然冷静,甚至极端冷酷。据24日《黑龙江晨报》消息,22日,王建民的哥哥王建群在与医院方负责人办理相关手续后,将王建民的遗体从医院运出。在办手续时,该院要求王建群交纳50元钱停尸费,因王建群提出暂时没能力支付,院方拿出一张暂记卡,王建群在上面签字,注明暂欠50元停尸费。
         同仁医院不管在王建民事件被媒体揭开“黑色面纱”的当天,还是近10天来,能表现出如此气定神闲状,能做出扭住死者家属先交50元停尸费再拖尸的惊人举动,我们完全可以从中读出诸多“奥秘”。似乎一个在本医院的走道上曾呼救了9个小时无人相闻,而凄绝痛死的中国公民,压根儿就与“白衣天使”如云的本医院没啥干系。
         写到这里,我几近愕然。靠纳税人的钱建成的一座座豪华的公立医院,为何堕落到此般境地?在卫生部眼皮底下的违法行为,连苍天都要为之动怒的“见死不救”,何以能让其还在继续着嚣张?国务院1994年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第3条明文规定“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第31有“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为何作为如此名医院能熟视无睹?
         我们有必要考问,王建民事件惊天爆发后,当地及至追溯到更高的卫生主管部门,到底跟进全面调查没有?别看王建群要拿出50元的停尸费都看紧的凄然现实,我们应看到,王建民之死是击碎失败医改的一记响钟。且这一声脆响,还有力地敲击着正在重制或报批的新医改:我们究竟拿什么来解决看病贵,拿什么去惩办“黑心医生”?
         是到了该重新全盘审读我们的新医改草案里的未尽事宜的时候了!无疑,王建民事件还须深究,要斩断这里面的所有行政羁绊。将其当成一个“标本麻雀”来充分解剖,及至找准新医改与立法同步进行的切入点,以杜绝下一个惊人案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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