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提示:《为什么自己看上的就一定是自己的》,这是农村个别沾便宜的人的普遍心态,做这些人的工作,既不能过火,也不能不火,最好是文火,我当时处理就是采取文火的办法,不给她辩解、不给她机会辩解。最后这件事,包括后面发生在他家的其他事情,都比较圆满地解决了。他儿子打工回来发展种茶叶,我们一如既往地支持。
从这件事上,告诉我们村干部,做任何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事不能夹私处理,做人做事一定要公正、公平,一定要处于公心,一定要经得起群众的议论检验。
驻村任职工作黑匣子(82)
2004年7月29日,星期四,阴雨,T27℃
2004年7月29日上午与村里公路硬化工程总承包的毛仁良协调会的录音
在老书记来之前,我与村书记生排、村主任振月和负责基建的村支委宏朝等村干部与毛仁良包工头,在会议室协调公路进度的事。
会议一开始,毛总就接听一个来自北京的听话,我心里就有些不高兴。他听话一接听完,我就问他:“为什么一份合同里公司名称不一样,公章里文字错漏百出?一个国家大型公司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毛总为此进行辩解,
我说:“你们现在的行为没有办法让人家相信结果。”毛总辩解说:“六冶是总公司,六处是分公司。”
我问:“就算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六冶和六治是什么关系?”毛总还在辩解。
我说:“作为一家国有的大型公司,管理人员在人家吃饭的伙食费也不付。”、
在协调会上,我问总承包商毛仁良:“公司到底在哪?”,
他操着一口浓重的湖南话说:“总公司在洛阳市。”
我问:“公章上为什么有个第六工程处?”
毛仁良说:“六处在湖南省长沙市萧山路28号。电话133174999588,俞荣贵,韩雪峰。”我在会上马上打电话向他提供的俞荣贵经理联系上,向他询问六冶和第六工程处的关系和公司的详细地址。对方称,自己也是被韩总请来做事的,对第六工程处来福建承包100多万村级公路建设工程的事一无所知,对毛仁良经理也不是很熟,尽管毛说是朋友。
我问:“总公司在洛阳,为什么第六工程处在长沙?”
毛仁良说,给他们总工程款的3%—5%的管理费,就成立了六处,自己是法人代表。一个公司里哪有工程处也设法人代表呢?
我说,来这里吃住这么久,伙食费也不付给人家。
毛总辩解说:“伙食费肯定要付,只是迟几天而已。”
我说:“如果不愿做,就赶紧提出来,如果要做,那就要赶紧补充合同,规范管理,排出施工进度来。”
毛总说:“当然要做好。”
我说:“如果要做好,要按照蔡书记的要求,在10天内大型机械进场施工。8月31日完工,现在快到7月31日了,怎么能完工呢?”
村书记李生排也在协调会上说,这个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早完工,早拿到省里的补助款,如果拖到第四季度完工,补助款就要到明年才能拿到。如果毛老板想做,那就要采取措施。毛方还是想做下去,对他的公司合同不规范提出了补救办法,并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一是如果不能在10月31日前完工,马上提出来停止,终止合同。
二是如果能保证完工,那么就要规范公司名称,规范合同条款。
三是需要村部去完成的工作,村部一定会去做的。如果是牵涉到村民的合法利益问题,村部只能牵线搭桥,该付的钱,总承包商毛仁良一定要付即可。
四是,对于公司的资质问题,没有提高完整的文书材料,是不是可以还要看组织施工的能力和效果,但他的第六工程处不知在哪里?毛老板说在长沙,我打电话去查询,长沙根本没有,又说在洛阳?到底在哪?
五、在村子里吃住的钱该付的要付。
毛仁良在协调会上说,保证能在10月31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求业主方提供料场。提供管理员住所。我们业主方答应无偿提供料场、施工人员吃住的工棚、施工的路线图等,承包方要定期提供施工报告和施工进度表。
协调会结束后,叫包工头去准备签补充合同,排出施工进度交业主方,尤其是要叫我这个第一书记,我必须负起监管责任来,不能让国家资金流失,不能让本洋老百姓期盼了几代人的水泥路质量没有保证。为了对工程负责,对老百姓负责,协调会我也做了录音。
我对这家公司越发疑虑重重。象这样的一个就连自己挂靠的公司确切地址和方位都搞不清的包工头,其施工质量怎能让人相信呢?像这样一个“身手异处”的公司,怎么可能让人家相信施工质量?村两委的主要干部生排和振月以为,公司在哪不要紧,名称对不上不要紧,只要能把工程搞出来,把质量搞上去就行了。
我则不然,明确地把我的担心、担忧告诉村书记和村主任他俩:
1、要继续施工,就要完善合同,补充条款,规范名称,明确工程进度,要补签协议,就要是名存实有的公司,不管事中国六冶、六治,不管是第几工程处,但都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公章与公司必须一致,一字一点不能差,否则以后是后患无穷。他们现在能提供的仅是个人的手机号码,一旦合同诈骗,手机号一换,到哪去找人?找公司?
2、从以前所签的合同来看,乡公路站和司法所的同志工作也太马虎了。这样的合同也能让签出来,这样的公司也让来签合同。严格地说,这不是一家真正意义的公司,而是一个包工头,挂人家的公司名称,然后,到处包揽工程,向挂靠单位交工程款的百分之几的管理费。这样的“公司”是不允许承揽国家投资的工程的。
3、关于这一点,我要继续关注,必要时向上级汇报。我要求村书记和村主任继续负起责任来,把百万工程做好。
明天林权改革会,还要进行幼林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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