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快播案”最后怎么判决还得法律说了算

(2016-01-15 16:31:26)
标签:

快播

法律

分类: 谈天说地


“快播案”最后怎么判决还得法律说了算

 

    这几天,关于快播的消息随着法院庭审的网络直播迅速热遍网络,百万人的围观与热议当中,看似莫衷于是,其实早已将这个案子辩白得再清楚不过了,而剩下的事情就是法官依照法律的条款予以评判。但不管怎样有一点是肯定的,“快播”涉嫌利用快播软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以及盗版侵权这两项罪名无疑将难辞其咎。

 

    关乎“快播案”的评议众说纷纭,但大致在两个方面比较一致,一个是支持快播的声音,认为快播在庭审上的伶牙俐齿为其添了不少分;另一个是支持法院的声音,认为直播庭审体现了法律的自信,也显示了法律的正义,其实这两种说法都带有一定的偏颇。

 

    法院办案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律的规束和要求,也是谁都知道的事,用不着直播去体现什么。而老话讲,有理不在声高,法庭上的洋洋洒洒只能说明当事方业务的精纯,却丝毫影响不了法官依法断案。

 

    因为快播及辩护人的顾左右而言他,揣着明白装糊涂,因此,有人为快播的巧舌如簧鼓掌,认为说得在理,辫得透彻。因为,公诉方和法官的以事实为依据,也有人为司法出招,认为检控方技术工作做得不够专业和精细,以后要强化这方面的工作。而事情果然如此吗?

 

    这里面,其实很多人进入了一个自己预设的误区,支持快播的声音就不用说了,快播的被举报、被公诉妨碍了这些人观看的偏好与便利,所以才有人喊出了“欠快播一个会员”的话。但维护少部分人的偏好,不能以牺牲公众良俗为代价,不能以破坏法制与法律为代价,不知道这些人想过没有?

 

    支持法院的声音很明显有不解气,不到位之担忧,认为法律就该斩钉截铁,证据凿凿,有理有利有节,但其实在当今这个信息迅猛的时代,我们每天遇到的都是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新话题,新挑战,法律要做的不是向技术挑战与攻关,而是维护法制的权威与法律的神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快播案”要审理不是技术,而是利用技术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一点检控方的功课已经做得足够到位,快播四个服务器上提取到2万多个淫秽视频,足以说明快播不仅在技术上听任了这种情况的发生,而且放任了这种敛财的过程与结果。恰如王欣在辩词中所言:“色情不是互联网的主流”,没错,这是事实,但色情却是快播的主流,这也同样是摆在公众面前的事实,巧言善辩改不了业已成立的事实。

 

    为什么很多人为这次庭审直播叫好?因为它确实成为了一个普法教材,一个互联网时代学法、守法的教材。在控辩双方的较量中,人们看到了什么叫厚颜无耻,什么叫正义伸张。因为技术控的无论怎么狡辩,如何强调快播的技术水平也不能改变利用快播涉嫌犯罪的性质,到头来只能是一个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法律会因为技术控的装腔作势云里雾里高深莫测的专业概念改变规则吗?

 

    这次庭审直播也将会告诉人们,法庭不是看谁多么能狡辩,更不是探讨公关什么技术课题,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围绕犯罪事实的控辩对垒。不会因为你能言善辩就会退避三舍,即便你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满腹经纶,只要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要件就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你也就成为了法律上的罪人。

 

 

    所以,快播现在能做的一是忏悔,二是自认倒霉,谁让你顶风作案死不悔改呢,这怨不得别人,更不是几句貌似犀利其实无比心虚的狡辩能抗拒到底的。说到这儿,还得给这次快播案的直播叫声“好”!通过快播案,让人们再次认识到互联网公司对其传播内容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以往的擦边球之类技法恐怕也要随着这个案子的尘埃落定,退出互联网的历史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