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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公共建筑保险公司拒保

(2009-02-07 13:47:32)
标签:

火灾

公共建筑

消防车

安全监管

汉正街

杂谈

分类: 中国评论
刊于《新京报》(2009-02-07)
5日上午9时51分,武汉赫赫有名的汉正街源祥大楼发生大火。整栋楼商铺,基本上都没买保险,保险公司不愿保。保险公司发现:这里街巷太窄,老建筑太多,防火等级差,容易发生火灾,而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严重,发生火灾后消防部门又扑救困难,因而以“该地段事故率较高”为由拒绝给商家办理财产保险,可见这里的安全状况是多么糟糕。

  汉正街的大火,也是对政府安全监管得过且过的一记闷棍。就在2008年最后一个季度,武汉接受深圳特大火灾的教训,进行了一场安全大检查。当地媒体这样报道:“消防官兵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人群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隐患场所一律关停整顿;治安部门也对公共娱乐场所及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等人群密集区开展治安隐患大清查。”

  但火灾发生后,人们看到的是这样一幅图景:接到报警后5分钟,79辆消防车和500多名消防官兵先后赶到现场,但受狭窄道路限制,众多的消防车“英雄无用武之地”,只有2辆消防车派上用场。

  说当地政府对安全监管得过且过,一点也不“愤青”。人们会提出一个再正当不过的问题,保险公司能认识到并拒绝为之投保,当地政府部门怎么没有认识到?因为保险公司怕赔偿、亏本,它毕竟是个责任公司,而政府部门为什么不怕?因为它事实上承担的责任可能很小。

  其实就在近期,汉正街就发生过多次火灾。1月3日,汉正街第一大道大夹街的两栋私房起火,8辆消防车赶到现场,由于救援通道受阻,楼内大多物品化为灰烬。2月2日,汉正街大夹街一商户燃放“开门鞭”时,烟花钻进路边居民楼6楼一住户阳台,引起火灾。而本次火灾,原因初步判定为电线老化所致。电线老化是最容易看得见的火灾隐患,前段时间的安全检查者为什么偏偏没看到?

  2005年12月,汉正街永安巷一栋楼房发生特大火灾,4人死亡,2人受伤。此后武汉展开了为期3个月的汉正街消防专项治理工作,当地媒体这样报道整治结果:“现在的汉正街,消防通道畅通了,用火用电规范了,居民的安全感增强了。”“困扰汉正街十多年的大量火灾隐患被彻底铲除,30余万群众摆脱了火灾威胁。”汉正街“三合一”场所的成功整治经验,得以在全国推广。

  这其实也是媒体监督的失责,也是更让人悲哀之处。安全监管尚没有形成一股绳,仅仅靠保险公司的监管显然是不够的,谁知道全国还有多少公共建筑被拒保?一次次的火灾之后,是一次次的整治,然后又是火灾频频发生的消息。可见,历次安全检查,都不怎么认真。

  现在,武汉市又展开了为期6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火灾隐患。但要想真正把工作做到位,首先要就此次火灾对失责的监管者进行问责。要不然,就看不出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负责的迹象,只会留下再次敷衍塞责的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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