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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简枕边书情感 |
分类: 牵手红尘:情感篇 |
女人的枕边书,和女人的妆容与服饰一样,是随着年龄的递进而变换的。铁打的床头流水的书,这些年来,枕边的书换了又换,但仔细想来,对我影响最大的,主要还是两个人的作品。
读大学的时候,女生读书的主旋律是琼瑶和三毛。随便哪个宿舍进去,枕头边都盘踞着琼瑶队或是三毛军。我当时对三毛的书不大看得进,对琼瑶却是一往情深:“《匆匆太匆匆》,《几度夕阳红》,《心有千千结》,《窗外》《翦翦风》”……虽是轰轰烈烈地轮番登场,剧情其实大同小异:男女主人公,在某一个美丽的时间和地点不期然而相遇,对方的眼神放马过来的一刹那,素有的理性和骄傲轰然崩塌,天雷地火碰撞燃烧,从此成为烈焰熊熊中的一对火鸟。可是总有许多世俗的磨砺和羁绊,烟水重重地漫过来捣乱,让人为了捍卫这份爱情,奋斗得几乎要虚脱……那时候,以为爱情的最高境界就是摄人心魄的风花雪月,不闹腾出点伤痛和眼泪来,就太一马平川了,没有起伏,便没有兴奋点,如果平静得只剩下柴米油盐,还有个什么劲?
于是,我曾经很酸,也很二地对一个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你”的男孩说:“你是湖水,而我想要的,是海洋。”在这样的信念下,我把一个个真诚老实,可是缺乏跌宕冲突的男孩PASS掉,PASS来PASS去,把自个儿PASS成了一个大女。
好在运气还不算坏,我在濒临30岁这个自置的婚嫁底线前夕,遇到了后来成为老公的那个人——跟最初PASS掉的那个一样,也是波澜不兴的湖水,可是这次我却消停了,不知是因为闹腾了那么多年人困马乏,还是因为渐渐明白了稳妥宁静的好,总之,我在恋爱的问题上绕了十年的一个大圈儿,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也是在他的推介,甚至撺掇下,我才沉下心来,开始读这一套《三毛集》。
比起她的万水千山走遍,我更心动于她把父亲赠与的一枕套现金存了不动,跟鞋底有个破洞的荷西白手起家:在黄沙漫卷的大漠,在四目苍凉的异乡,两个人携手踏沙而行,一路走进婚姻的殿堂——没有花,便在厨房里翻出一把翠绿的香菜别在帽子上,配上半旧的细麻布长衣和随意的凉鞋,和心爱的“大胡子”在寂寥的黄尘中牵手走过,依然是沙漠中最悦目的风景,依然有世间最动人的爱情。
当然,也有很多现实的困难。租来的破屋子里,顶上破着巨大的洞,日落风起的时候,漫天的尘沙便像粉一样纷纷地落下来……停电,缺水,没有抹灰的内墙之外,一群小偷小摸的邻居……房子的对面,是个垃圾场,这在常人看来,简直是个噩梦,可是她,却从那个肮脏的废墟上,收获了最美的花朵——她从那里捡来报废的汽车轮胎,洗净之后塞进红布包好的软芯,做成可爱的鸟巢坐垫;把各式各样的汽水瓶,用油漆涂上印第安人的图案和色彩,跟荷西送她的骷髅头骨,以及从坟场老人那买来的手工石刻一样,成了绝无仅有的居家饰品。买不起价格昂贵的木材,她便从邮局讨来装运棺材用过的木箱,跟荷西一起拆出木条,做成别具一格的家具,配上那些她自己创意、制作的装饰,把一个破败不堪的小屋布置得格调拙朴、活色生香,成了驰名全镇的“撒哈拉最美的家”。
跟很多不食人间烟火的文学青年不同,三毛的可贵之处,在于她的动手和生存能力极强,她会养花种菜,会烹调缝纫,会用罐头盒打孔做报警装置,会自己使锯子去海边锯漂流木,也能拉下脸来跟人对骂,替老公向“婊子养的”老板讨薪。看到后来,那老板再次爽约,她气馁了,索性恨恨地决定“这几千块钱不要了,送给他们买药吃”,我不由得会心一笑:在委屈和无奈之际,也不乏一点小小的恶毒——到底也只是个小女人啊,所以真实、熟悉、不矫情、没距离,因而可亲。
三毛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无疑是我赞叹而且向往的——独特,精致,在清雅的情趣里又不乏温香的烟火气。而那一套《三毛集》,如果读得走了心,想来该是是琼瑶式“作女”在情海苦渡之后,走向平和幸福小日子的一道栈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