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空难案可能重返美国审理
(2009-02-11 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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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发生在2004年底的包头空难造成55人死亡。随后,由于对东航做出的每位遇难者支付21.1万元的赔偿决定不满,32名包头空难受害人家属委托律师向美国法院起诉。但由于东航提出管辖权问题,美国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应转由中国审理。不过,受害人代理律师认为本案的3位被告包括:事故飞机发动机制造商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飞机制造商加拿大庞巴迪公司和执飞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均在美国有营业活动,应该可以在美国审理,于是在美国一审判决后向加洲法院迅速提起上诉。
“对于包头空难受害人来说,能够在美国审理绝对是个好消息。”郝俊波表示,首先美国法院在审理空难方面更有经验,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有部分遇难者家属到现在都没拿到任何赔偿,家庭状况已经非常恶劣,而美国法院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规定很公平,受害人家属能够得到更为合理的赔偿。最后,考虑到被告之一的东航是国有大型企业,如果在国内起诉,法院可能会受到相当大的压力。所以,此次美国二审结果对包头空难诉讼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如果在美国得到宣判,包头空难将成为改变中国航空法制史的案件。
商报链接
包头空难案件回顾
■2004年11月21日
■2004年11月27日
■2005年10月
■2007年7月5日
■2007年12月及2008年6月
■2009年2月
文章出处:
http://www.bbtnews.com.cn/mainland/channel/642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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