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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航拒绝前雇员登机遭索赔 首例航空黑名单案开庭

(2009-01-07 11:04:35)
标签:

杂谈

    全国首例航空黑名单诉讼案昨日开庭。厦门航空原职工范后军因与老东家发生过矛盾而被列入“黑名单”,在其离职后屡次遭厦航拒绝其登机。为此,范后军将厦航告上法院,要求赔偿5.5万元精神抚慰金和5800余元经济损失。

    根据范后军介绍,他从1993年至2004年在厦航福州分公司从事安全员工作。2004年,厦航在其生病期间无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2005年,厦航以书面形式发函给各航空公司福建营业厅和机票代理处,要求拒绝向范后军出售机票。2005年4月30日,范后军首次登机遭拒。2006年,范后军与公司达成调解,约定厦航补偿其19万余元,但范后军需离开福州并自愿在没有子女前放弃乘坐厦航航班。但2008年6月,范后军的女儿出生,在向厦航福州分公司告知上述情况后,其先后4次试图搭乘厦航飞机依旧遭拒。于是,范后军以侵犯人格尊严为由与厦航对簿公堂。

    不过,厦航代理人则反指,范后军自从竞选公务员落选后,曾用过激言行威胁恐吓领导,如果让范后军乘坐厦航航班,有危害飞行安全的可能性。厦航从维护飞行安全的角度拒绝其登机,并不侵犯人格权。

    “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应该在于该乘客是否真的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如果航空公司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该乘客对飞行有威胁,可以拒绝该旅客。但我认为航空公司不应该单方面拥有决定乘客是否上黑名单的权利,应该由法院或国家安全部门等第三方来做出决定,以免航空公司滥用权利。”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表示。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2009年01月07日 07:39   来源:北京商报   肖玮

http://www.ce.cn/cysc/jtys/hangkong/200901/07/t20090107_178890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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