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夏

2022-04-02 16:10:38

弘治十年,命户部刘大夏出理边饷或曰:“北边粮草,半属中贵人子弟经营,公素不与先辈合,恐不免刚以取祸。”大夏曰:“处事以理不以势,俟至彼图之。”既至,召边上父老日夕讲究,边批:要着。遂得其要领。一日,榜通衢云:“某仓缺粮若干石,每石给官价若干,凡境内外官民客商之家,但愿输者,米自十石以上,草自百束以上,俱准告。”虽中贵子弟亦不禁。不两月,仓场充轫。盖往时粮百石、草千束方准告,以故中贵子弟争相为市,转买边人粮草,陆续运至,牟利十五。自此法立,有粮草之家自得告输,中贵子弟即欲收籴,无处可得,公有余积,家有余

       忠宣法诚善,然使不召边上父老日夕讲究,如何得知?能如此虚心访问,实心从善,何官不治何事不济?昔唐人目台中坐席为“痴床”,谓一坐此床,骄倨如痴。今上官公坐皆“痴床”矣,民间利病,何由上闻?

【译文】明孝宗弘治十年(1497),皇帝命令户部尚书刘大夏(字时雍。官至兵部尚书,谥忠宣。)去清理北边粮饷事宜。有人说:“北边的粮草,半数以上属于朝中权贵子弟所经营,先生一向与老一辈官僚不合,恐怕您去了以后难免因为刚直而招来祸患。”刘大夏说:“处理事情应该以是否有理为准则,而不应该以权势大小为转移,等到了那里再想办法吧。”刘大夏到了边地后,就召集当地父老每天在一起讨论,从而了解到其中的症结所在。一天,刘大夏张贴榜文于大道口:“某某仓库缺粮若干石,每一石粮食按官价给若干,凡是境内外的官吏、百姓、商人,只要有愿输纳粮草的,米从十石以上,草从百捆以上,都准许上报运来。”即便是朝中官宦子弟来卖也不禁止。不到两个月,粮仓、草场都装得满满的。因为原来规定,粮食百石、草千捆以上才准允出卖,所以过去官宦子弟都争相出卖,并且还派人去边地百姓那里购买粮草,陆续运到这里,从中牟取一半暴利。自从刘大夏的办法实行后,只要有米够十石、草够百捆的粮草之家都可以直接出卖,官宦子弟即使想从百姓家中收购也无办法收购到。这样以来,国家不仅有了大量的粮草储备,而且老百姓家由于卖了粮草,家家增加了收入,生活越来越富裕。

       刘大夏的方法实在很好,然而假使不请边境上的父老来早晚研究,怎么能知道?能如此虚心请教,真心听从善言,有什么事做不好?有什么事成不了呢?从前唐朝人把御史台的座席看成“痴床”,说一坐上这个床,就骄傲自得,使人如白痴一般。当今朝廷官员都是坐在这样的痴床上,民间的利病怎么能传给皇帝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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