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忱

2022-03-28 11:42:42

周文襄公巡抚江南时苏州逋税七百九十万石。公阅牒大异,询父老,皆言吴中豪富有力者不出耗,并赋之贫民,贫民不能支,尽流徙。公创为平米,官田民田并加耗苏税额二百九十余万石。公与知府况钟曲算,疏减八十余万。旧例不得团局收粮,公令县立便民仓水次,每乡图里推富有力一人名粮长,收本乡图里夏秋两税,加耗不过十一。又于粮长中差力产厚薄为押运,视远近劳逸为上下,酌量支拨,京、通正米一石支三,临清、淮安、南京等仓以次定支,为舟樯剥转诸费。填出销入,支拨羡余,各存积县仓、号“余米”。米有余,减耗,次年十六征,又次年十五,更有羡。正统初,淮、扬灾,盐课亏,公巡视,奏令苏州等府拨剩余米,县拨一二万石,运贮扬州盐场,准为县明年田租,听灶户上私盐给米。时米贵盐贱,官得积盐,民得食米,公私大济。公在江南二十二年,每遇凶荒,辄便宜从事,补以余米,赋外更无科率。凡百上供,及廨舍、学校、贤祠、古墓、桥梁、河道修葺浚治,一切取给余米。

       其后户部言济农余米,失于稽考,奏遣曹属,尽括余米归之于官。于是征需杂然,而逋负日多。夫余米备用,本以宽济,一归于官,官不益多而民遂无所恃矣。试思今日两税,耗果止十一乎?征收只十五,十六乎?昔何以薄征而有余,今何以加派而不足江南百姓安得不尸祝公而追思不置也。

       何良俊曰:“周文襄巡抚江南一十八年,常操一小舟,沿村逐巷,随处询访。遇一村朴老农,则携之与俱卧于榻下,咨以地方之事。民情土俗,无不周知。故定为论粮加耗之制,而以金花银粗细布轻赍等项,裨补重额之田,斟酌损益,尽善尽美。顾文僖谓‘循之则治,紊之则乱’,非虚语也自欧石冈一变为论田加耗之法,遂亏损国课,遗祸无穷。有地方之责者,可无加意哉!

【译文】明朝名臣周忱巡抚江南时,苏州因民户流亡而欠官府的税粮达七百九十万石。周忱查阅公文后感到非常惊奇,询问当地的父老,都说吴中地区那些特别富裕之家完全有能力拿出除正税外所损耗的部分,但他们就是不纳,一并转嫁到贫苦农民身上,贫苦农民负担不起,全部流离转徙到其它地区。周忱创造一种平米法,即官田民田都增加损耗费用。苏州的税额一共二百九十余万石。周忱与知府况钟(今江西靖安县人,字伯律。永乐中荐授礼部郎中,出知苏州府。)反复核算,上疏皇帝请求准许减少八十余万石。按照旧的规定不应该让团局收取赋税,周忱命各县在河边设立便民仓,每乡、图、里推举富而有力的一个人作为粮长收取本乡、图、里夏税秋粮,增收损耗数也不超过正额税的十分之一。又在粮长中根据押运费用,财力大小,以及运输的远近、劳动的强弱程度为原则,大致估量,运至北京、通州仓的田赋附加税一石可支三斗作为沿途费用,运至临清(山东)、淮安(江苏)、南京等仓按其远近顺序来确定应支付费用之多少,做为用帆船分载转运的各种费用。对所支给的粮食使用情况应该详细登记账簿,在完成转运任务后还有多少剩余,对剩余的部分也要存积各县仓,这部分米叫“余米”。积存羡余之米有多余的,就可以减征加耗,第二年征原耗额的十分之六,第三年只征原耗额的十分之五,这样仍然有盈余。正统初年,淮扬地区发生灾荒,盐税亏损,周忱经过巡察,奏请皇上,令苏州等府调拨余米给灾民,每县调拨一二万石,运到扬州,储存在盐场里,准许作为该县明年的田租。听任灶户到官府去交私盐换回米来。当时价格是米贵盐贱,国家得到积贮不流通的盐,百姓则得到余米,国家与个人都得到调余补缺,一举两得。周忱在江南任职二十二年,每逢遇到严重的灾荒,就因利乘便进行处理,而以余米补其亏空损耗,除正常赋税外,没有别的苛捐杂税。凡上交给朝廷及各官府及部门的上供以及官府、学校、贤祠、古墓、桥梁、河道等的修理整治及管理费用,一切都是从“余米”中解决。

       后来户部说救济农民的余米,失于掌理考核,奏请派官吏将余米完全收归官府,于是征税名目繁杂,而百姓欠税的情形也愈来愈多。储备余米,本来是要救济人民的,完全收归官府后,公家不见得增加多少存粮,而人民却失去依靠。试想当今春秋两次征收的耗米,真的只收十分之一吗?还是征收十分之五、,十分之六呢?从前为什么税收少而有剩余,现在为什么加重税赋反而不够用?江南的百姓怎能不怀念文襄公,而且对他祭祀不断呢?

       何良俊说:“周文襄任江南巡抚十八年,常常乘坐一艘小船,沿着村里巷道,到处探访,遇到一个纯朴的老农夫,就将他带回来,安排在榻下,问他地方上的事,民情习俗,无不一清二楚。因而定出论粮征收耗米的制度。顾文僖认为顺着民情就会安定,逆着民情则天下大乱,绝不是假话。但是自从欧石冈改变为论田征收耗米之后,就败坏了国家的务税,留下无穷的祸害。治理地方政事的人,能不留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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