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行天下,群羊避让 200509
(2009-02-24 21: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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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狼行群羊小伙子弱者恶性事件 |
分类: 心情故事胡说八道 |
2005年的一篇旧文,看到又有打架的恶性事件发生,拿出来再咀嚼一下。
看到天涯上一篇文章,一个22岁的小孩子,因为一个7、8岁的顽劣男孩用石块砸中了他的小腿,他要求孩子和母亲向他道歉,而孩子的母亲显然在护短,可能是认为小孩子打到大人能有多疼,所以没有道歉。于是颇有功夫底子的小伙子飞起一脚,把小孩踢飞,还“划了一个弧度”,撞在墙上,立刻昏迷。于是小伙子很得意,直到多事的路人打了110报警,小伙子被孩子的父亲当着警察面暴打,他有奋勇还击,然后小孩的其他亲戚,几个男人又和小伙子在厕所一阵激斗,小伙子仍然没处于下风,他武侠般的自豪的认为,这孩子该打,他妈该打,他爸该打,其他那些来助阵的人更加该打。幸好警察叔叔识抬举,没有和他作对,否则也许警察叔叔也该打。
帖子之后又有无数跟贴,大多是赞扬小伙子的豪情,认为孩子该打,大人更该打,一片喊杀声震天,好似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同仇敌忾的战场。后来又有人站出来说小伙子没有人性,开始有不同的声音。
再之后,又有人劝骂小伙子的女士不必太认真,不必和小伙子一般见识,也说那些喊杀阵阵的大多是小孩,而且是黄口小儿,自以为是,对社会不满,或者平时乖乖,到这里来重构一个凶猛的人格。
无论如何,看到小伙子的行为,听到天涯上的喊杀,我好怕,脑子里只有一句话“狼行天下,群羊避让”。我平时给别人做教育咨询,总是告诉家长,当孩子和别人发生冲突时,除了要鼓励孩子分析事情的原因,鼓励孩子自己解决,鼓励孩子多种方式解决之外,一定要强调,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而且决不是最好办法。但是,我很少遇到这种,大人打了孩子,还叫嚣说,在妈妈眼里,我也是孩子,尽管他已经是22岁有选举权,有法定的各种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仍然认为自己是应该受到宽容和保护的孩子,而那个被妈妈保护的7岁的孩子则是伤害他的元凶。什么逻辑!
联合国有儿童权利公约,国家有妇女儿童保护法,为什么要保护,因为他们是弱者,因为孩子没有行为能力,他们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他们幼稚。他们不能预料自己行为的后果,他们无论再怎么顽劣,他们的家长无论再怎么护短,孩子都是应该受到保护的。如果小孩子杀了人,他们享有刑事豁免权,受责备,受惩罚的应该是家长,而不是孩子。这些都是常识,但是在这个22岁的大孩子眼中,只有他自己是受害者,是需要保护的孩子。
自我中心是一个人必经的心理阶段,去自我中心化是社会化的过程,也是一个人慢慢长大的过程,但是,如果一个人永远拒绝长大,原因不是纯洁不是浪漫不是童真不是快乐,而是自私,那该是多么令人痛心呀。可是,我们的身边有那么多受过或者正在受着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拒绝长大,拒绝去自我中心,他们是什么?是狼!有知识没文化的狼,有学历没人性的狼。他永远是自己心中的需要别人呵护的弱者,任何伤害,哪怕是来自一个比他更弱小更需要保护的小孩子的伤害,也是不能允许的。
狼行天下!!!孩子,我的乖儿子,咱们躲得开吗?咱们能不受到狼的伤害吗?咱们善良的活着吧,为所有弱者流泪,也不向任何强者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