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针锋相对 |
患病的儿子将身患绝症的老母亲送入医院3天后不辞而别,仅留下一封写给母亲的信。体重仅剩29公斤、胃癌晚期且生活不能自理的66岁老人,独自一人在医院的病床上忍受着病痛的煎熬。几天前从齐鲁大地传来的“一信弃母”的消息让人不禁感到唏嘘悲凉。
山东是孔孟之乡,孝道文化源远流长,遗弃病中的母亲,当属违背人伦,理应受到谴责。人固有一死,但没钱治病去等死的感觉加上被儿子遗弃的感觉,足以让人心寒到极点。
但仅仅谴责儿子就公平吗?从报道看,儿子已经花了十五万了,已经尽了自己的最大能力,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理应对每一位公民生命负责的社会?
病母被弃的尴尬现实其实折射了社会化养老滞后的制度之痛。人们似乎更应该把儿子的这种行为看成是一次个体向全社会呐喊的无奈咆哮,而不是真的要抛弃病中的母亲。在母亲得病的一年多的时间里,为了给母亲看病,儿子几乎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甚至在去济南前他卖光了家中最后的一点麦子。儿子曾经带着老母亲到北京看病,并在胸前挂着“卖肾救母”的牌子以引起人们的关注。
“母亲,儿子没能力去贪污、做生意发财、去偷去抢,我真的无法弄钱给你治病了,哪怕是人道一点的治疗费……儿子我身体也不好,有肝病已纤维化,离肝硬化不远了,治疗几年花不不少钱”,仿佛觉得这不是写给母亲的一封信,而是写给这个社会檄文;信中又说:“你也劳动辛苦了大半生,到如今为什么得不到一点儿的回报呢?”依稀觉得这不是对母亲的发问,而是对整个社会的质问。
古往今来,无论何时何处,幸福抑或痛苦,都是一种现实的、客观的存在。当我们面临生老病死而入不敷出的时候,痛苦是很现实的。我们不必讳言一个正在艰难转型的时代黎民百姓的种种痛苦,而应该让民生的痛苦指数成为一个寻常的公共话题。对于一般收入的家庭来说,好不容易达到小康或者解决温饱,却又因病而导致贫困的并不是特例。为人子者,即使面临这种结果,该承担的义务也是责无旁贷,即使家图四壁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但问题是,如果子女已经尽力了,已经没有能力了,难道还应该一味地去谴责子女不孝吗?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吴忠民教授说:“我国目前的公共财力已远远超过当时的美国和英国,是有能力建设初级社会保障体系的。这个初级社会保障体系标准低、覆盖广、有实效,能够覆盖农村、城镇所有劳动者,而政府只需要投入3000亿元就够了。要知道,去年我国财政收入已经达到3万亿,是完全有能力做到的。政府应该尽快建立初级社会保障体系。”人心是向善的,公民应该享有最基本的医疗和教育保障,有最低的生活保障线。所以,出现这种遗弃生身病母的现象,我们与其谴责儿子不孝,不如去反思当下尚且不够健全的医疗保障机制,以及难以及时启动的社会救助功能。毕竟,尽力救济每一位公民是社会一项责无旁贷的职责。
附:儿子留给母亲的信
母亲:
母亲:
你的一生平凡而又了不起。
1958年18岁的你嫁了人,不幸的是我爷爷、奶奶不堪生活困苦相继病故和自尽。都是你借钱料理了两位老人的后事,可两位老人确(却)留下了几个月大的四姑、几岁大的三叔和十来岁的三姑。由于我父亲过度老实,家里大小事都漠不关心,你自己未生育就做起了奶妈、嫂娘。冬天你砸开池堂(塘)厚厚的冻冰给三叔、四姑洗尿布和衣服。那时家里穷得别说米面、就连野菜树皮都难找到。后来加上我们兄妹五人相继出生共8个孩子,一年四季你常常为我们缝补衣服做鞋到深夜甚至到天明,你的双手每年冬天都冻得干列(裂),血肉溃烂白骨外露。当你无法承受贫苦、精神、心理、身体、生活的压力痛苦时,你也不愿更无处诉说。自己只好偷偷找无人的地方痛哭一场向老天诉自己命苦。母亲,是你的勤劳辛苦和善良甚至要饭,没有让一个饿死没有让一人冻伤,任劳任怨20年熬了过来。后又为三叔、两个姑姑和四个妹妹操劳,盖房结婚成家。可你如今病成这样还不愿向他们要一分钱给自己治病,事实上他们也不富裕。
母亲,儿子我身体也不好,有肝病已纤维化,离肝硬化不远了,治疗几年花了不少钱。这3年加上给你治病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能借到钱的地方都借了,你知道我快40岁了到现在都结不了婚。我父亲也为你欠了不少外债。
母亲,虽说你以种田为职业,可你的大半生也象(像)国家干部、军人、工人、教师等职业一样,都是国家公民,只是职业工作岗位不同而已。作为一个劳动者,首先是为自己和家庭生存生活而劳动工作,其次才能说是为国家作贡献纳税纳粮,是的,你也劳动辛苦了大半生,到如今为什么得不到一点的回报呢?
母亲,儿子没能力去贪污、做生意发财、去偷去抢,我真的无法弄钱给你治病了,那(哪)怕是人道一点的治疗费。在家看着你病死,真的会很痛苦!
母亲别怪儿子不孝!走好!祝你来生健康!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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