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创业板投资者准入门槛的设置问题,日前终于浮出水平。根据6月8日晚深交所公布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而之前传闻的“资金门槛”则未被列入到创业板投资者准入的门槛设置中来。
把“资金门槛”抛到一边,深交所的这种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不过,将“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作为个人投资者的准入门槛,这一规定同样值得商榷。这“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的门槛设置,不仅没有必要,而且完全就是虚设。
根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之所以要强调“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是因为具有一定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其对市场风险的认知程度总体上会高于新入市的投资者。特别是从2007年以来,证券市场经历了一轮比较完整的市场周期,经历过此轮周期的投资者大多数具有或即将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对市场风险有较为深刻的感受,其相关投资决策会相对审慎。
证监会与深交所的考虑是没有错的。但问题是,对于一个投资者来说,两年的时间确实很难有经验可言,这时的投资者正对股市懵懵懂懂,一知半解,很难对股市作出正确的判断。虽然2007年、2008年股市正好经历了大牛市与大熊市的牛熊转换,投资者经历了一轮比较完整的市场周期,但从一个较长的时间段来看,两年时间,有时就只是处在一个上升的周期或下跌的周期里,经过了牛市的,没有经过熊市;经过了熊市的,又没有经过牛市。所以,从股市的完整市场周期来看,两年的时间显然太短。
更何况,对于国内所有的投资者来说,创业板是新生事物,投资者都没有投资经验。而且创业板市场完全不同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远远大于主板市场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拥有两年以上的主板市场投资经验,但对于创业板市场来说,主板市场的投资经验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就说退市吧,主板市场上市公司很少有退市的,投资者有炒准暂停上市公司的习惯,如果把这一“经验”搬到创业板,投资者恐怕要欲哭无泪了。
而且,从进入创业板市场“打新股”的角度来看,这与“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又有何干呢?
正是基于“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在创业板投资中没有必要性,所以在《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里,该门槛完全就是虚设。根据第七条规定,不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再抄录一份自愿承担市场风险的“特别声明”,也就可以投资创业板了。也正因如此,“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岂不是成了聋子的耳朵?
对于进入创业板投资的投资者来说,有没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实在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投资者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在这个问题上,仅仅只是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显然是不够的,管理层更应该要把投资者教育落在实处。所以,如果真要为创业板投资者设置一个准入门槛的话,那就设置一个投资者教育门槛,只有取得投资者教育“合格证”的投资者,才能进入创业板市场。这一点远比“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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