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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股东”出现了什么问题?

(2009-04-30 07:46:02)
标签:

最牛股东

股票

              

    随着4月28日闽福发A、东方银星一季报的公布,被媒体称为是“最牛股东”的“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亦浮出水面。季报显示,“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分别持有闽福发A和东方银星股票约160万股和93万股。此外,“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还持有中原环保30.33万股,系中原环保第四大流通股股东。

    众所周知,党政机关是不能炒股票的。党政机关炒股票不仅会分散机关的精力。而且,也容易损害党政机关的形象,损害干群关系。而且,党政机关炒股票,也容易引发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正因如此,财政部发布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明文规定,严禁将预算外资金转作部门和单位“小金库”或公款私存,更不得用预算外资金搞计划外投资、炒股票、炒房地产、进行期货交易以及投资入股等违法乱纪活动。因此,当“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三家上市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东里的时候,这就难免令人质疑。

    不过,在有关记者走访了四川省纪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证监局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之后,事情的真相也就浮出了水面。原来这批股票系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在查办案件中依法扣押的违纪违法资产,为便于依法处理,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名义开设了证券帐户。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在全过程中,没有涉足股票的市场交易,今后也不会涉足。

    “最牛股东”的疑问终于水落石出。但这其中却也暴露出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象“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这种明显容易引起争议的股东信息,上市公司在进行季报披露时,为什么不作出必要的说明?而且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在开设这个证券帐户时,何不起一个更为明了的“违纪违法资产清理帐户”名称?如此一来,也就不会引起市场的误会了。象“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这样的帐户,很容易让市场把它与党政机关炒股票联系在一起,这实际上也是对党政机关形象的一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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