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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市不只是证监会一家的责任

(2008-04-23 08:12:51)
标签:

救市

证监会

股票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没有起到救市的效果,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倒不是说这一结果印证了“不救市”论者关于中国股市“救不了”的说法,而是仅凭《指导意见》以及证监会的力量,确实很难救市。救市,不应该只是证监会一个部门的责任。

    《指导意见》是4月20日晚间公布出来的,给人的感觉是很突然。尽管最近一个时期,市场上要求限制大小非减持的呼声甚高,但4月20日晚能推出《指导意见》,还是大大出乎投资者的意料之外。最近一个时期,市场关注最多的还是印花税的调整问题,甚至就在4月19日,还有媒体报道称,传调整印花税文件已上交高层 只待按程序签发。降低印花税已是众望所归。所以,根据直觉,管理层要救市,首先应该出台的也该是降低印花税的措施。但4月20日证监会率先把《指导意见》推出来了,这多少有些令人感到意外。虽然《指导意见》的出台同样释放出政策救市的信号,但投资者翘首以盼的降低印花税措施迟迟不能推出,也表明管理部门之间在救市问题上的分歧,这也为市场蒙上了一道阴影。

    《指导意见》的推出明显有些仓促。在周日的晚上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来发布《指导意见》,这种做法在证监会的历史上非常罕见。这种做法应该与股指直逼3000点大关的严峻形势有关。也正因为仓促,所以任何一个头脑清晰的人都不难从《指导意见》中找到它的巨大漏洞,即《指导意见》中的这一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对于这一规定,大小非很容易用0.99%的减持比例,以及利用大宗交易来假借他人之手在二级市场上减持的做法来化解,以至《指导意见》根本就难以缓解大小非减持的压力,当然也就起不到救市的效果了。

    其实,就算《指导意见》的推出并不仓促,《指导意见》同样也很难解决大小非的减持问题。因为这是当初不彻底的股改所结下的必然苦果。股改之时,管理层为了片面追求股改的进度,完全置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于不顾,放任甚至帮助大股东来损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以至大小非只是以很小的对价付出就获得了巨额大小非股份上市流通的权利。而现在大小非减持股份只是依照当初管理层、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三方的约定而行,管理层根本就无力多加干涉。《指导意见》的出台,最多也只能是规范大小非的减持而已,并不能阻止大小非的减持。

    这正是证监会的尴尬之处。虽然证监会必须对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负责,维护股市的稳定。但随着中国股市的发展壮大,股市牵扯到利益与权力的部门越来越多,因此,仅凭证监会一家之力,又很难承担起维护股市稳定的重担。比如,在大小非问题上,代表国有股利益的国资委、大小非股东,如果不作出必要的让步,那么,大小非问题就是今后几年内中国股市的一个死结。即便是证监会把股指救上去了,也只是为大小非的高价减持提供便利,并最终还是会被大小非的疯狂减持打压下来。

    而且,从管理层的救市来说,一些救市措施的出台也不是证监会一家能够说了算。比如,去年一次“半夜鸡叫”就把印花税提高了200%的财政部,如今却在印花税降低问题上迟迟不肯松手,以至降低印花部问题迟迟得不到落实,给投资者的信心以重创。又如,抑制恶意再融资的问题,严控新股高价发行的问题,这背后同样也涉及到国有股大股东的利益问题。在这类问题上常常出现政策性的法规漏洞,谁能说这不是有意为国有股大股东留下的利益输送之门呢?因此,要救市,要解决这些问题,恐怕同样也不是证监会一家所能说了算的。所以,股市救市不应该只是证监会一家的责任,而是管理部门之间,以及市场参与各方共同的责任。如果各管理部门以及市场参与各方都只是为了各自的利益,貌合神离,那么,中国股市就真的“救不了”了。


 http://www.nbd.com.cn/_NewShow.aspx?D_ID=10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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