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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发”不能总由投资者买单

(2008-04-08 08:21:17)
标签:

破发

投行

股票

 

          投行应对次新股破发承担责任
                
    随着股指的持续下跌,次新股破发现象也向投资者走来。3月26日,中国太保的股价毫无悬念地跌破了30元的发行价,成为本轮牛市回调以来第一只破发的次新股。3月27日,又有中海集运、中煤能源相继破发。而中国石油、建设银行也是与发行价上演了“吻别”的一幕,北京银行、中国神华等一批蓝筹股股价也逼近了发行价,随时都有破发的危险。

    新股、次新股破发,这在世界上一些成熟的股市里其实是很正常的。不过,对于沪深股市而言,破发却是一件大事。因为在我国股市里有着“新股不败”的神话,新股上市往往会给一级市场的投资者带来很大的收益,所以一旦新股跌破发行价,这就意味着所有的投资者都被套牢,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更是损失惨重。这显然不是投资者所愿意看到的事情。

    但次新股破发现象还是不以投资者的意志为转移地向我们走来了。分析此次次新股破发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比如当前股市的持续下跌,投资者信心的丧失等等。但在次新股破发的原因当中,有一条原因是非常突出的,那就是次新股的发行价定位太高。根据统计,去年以来上市的16只大盘股,平均发行市盈率竟然达到43.36倍,远高于目前沪深300动态市盈率水平。而之所以出现这种发行市盈率高企的局面,一方面是随着本轮牛市的推进,新股的发行价格也水涨船高;另一方面是由于市场对蓝筹股的推崇,以至新股发行时,蓝筹股被市场赋予了更高的溢价。此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投行在新股发行的过程中,为新股发行价格的高企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众所周知,大型蓝筹股的发行费用要远远高于中小盘股的发行费用,投行在一家大型蓝筹股公司发行中所获得的发行费用收入,甚至要超过十几家、几十家中小公司的发行费用收入。所以,大型蓝筹股的发行项目,对于投行来说是有决定性意义的。也正是基于大型蓝筹股发行项目对于投行的重要性,因此在争取大型蓝筹股的发行项目时,投行对发行公司往往也都是以高价发行来招揽,特别是多家投行在争取同一家大型蓝筹公司的发行项目之时,投行之间的报价是越报越高。而作为发行公司来说,当然是愿意把新股发行项目交给那些发行价报价高的投行,那些承销项目有着高价发行传统,同时承销经验又非常丰富的投行更是受到发行公司的青睐。如此一来,这就造成了新股高价发行的不可避免。

    不仅如此,在新股发行的过程中,投行对发行公司的宣传与推介也是不切实际,将发行公司的价值予以高估,把发行公司包装得天花乱坠,仿佛投资者不投资该公司将会成为投资者一辈子的后悔事似的,在一定程度上对投资者形成误导,造成投资者对新股发行的追捧,进而推高了新股的发行价格。这一点,在中石油的发行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以至这家亚洲最赚钱公司成了中国股市里最套人的公司,让投资者损失惨重。

    正是基于投行在新股高价发行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对于新股的高价发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新股上市后的破发,投行显然要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而股票发行人更是新股高价发行的直接受益者,同样也需要对股票的破发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如何让投行与上市公司为新股、次新股的破发现象担责呢?笔者以为,这种承担责任的方式,就是由投行与上市公司联手按发行价对股票进行回购。这种按发行价回购股票的好处在于:一是有利于增加投行与上市公司的责任感,做到利益与责任挂勾,使投行在新股发行的过程中不再乱开高价,提高新股的发行价格,从而使得新股的发行价格走向合理化。二是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将投资者的最大损失控制在新股的发行价之上。


  http://paper.people.com.cn/gjjrb/html/2008-04/07/content_483323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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