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平安3月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备受市场争议的该公司巨额再融资议案获得了92%以上的赞成票。由于股权结构的问题,在H股股东尤其是中国平安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平安的巨额再融资方案获得通过是没有悬念的。但以92%以上的高赞成票通过,却有些出人意料之外。特别是在内资股的表决中,中国平安的再融资方案同样获得了90%以上的高赞成票,这更令市场大跌眼镜的。
造成这种局面出现的关键性因素在于投资基金的“倒戈”。本来,今年1月21日中国平安巨额再融资方案出台之后,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对中国平安的再融资方案是坚决抵制的。他们不仅对中国平安的股票实行“用脚投票”,通过大肆抛售中国平安的股票来打压该公司的股价,而且一批持有中国平安A股的基金经理计划联手在临时股东会上提出对中国平安增发的反对意见。以至许多中小投资者对投资基金寄予了厚望,希望投资基金成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代言人。但由于春节过后,包括董事长马明哲在内的中国平安高层团队集中力量,对深圳、北京、上海所在地的各大基金公司进行重点公关,以至投资基金在中国平安再融资问题上的态度发生了变化。结果在3月5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只有诺安基金和大成基金两家基金公司投出了反对票,而更多的投资基金则投出了赞成票。
这已不是投资基金第一次违背中小投资者的意志而“倒戈”了。早在2005年的宝钢再融资事件上,投资基金就背叛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而站在了中小投资者的对立面。当时面对广大中小投资者对宝钢公开增发的巨大反对声音,投资基金毫不理会地投了宝钢再融资的赞成票。而在随后的股改中,投资基金这种违背中小投资者意愿的事情,更是常有发生。而这一次,大多数投资基金向中国平安再融资方案投出赞成票,这是对广大中小投资者意愿的再一次背叛。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作为广大的中小投资者是坚决反对中国平安的再融资方案的。根据人民网于2月20日14时至2月21日9时就平安融资问题进行的调查,在近20万人次的投票中,超过97%的调查参与者反对通过平安融资计划。而在中国平安再融资方案通过后,搜狐网进行的调查,有94%以上的参与者反对平安融资方案通过。
投资基金是代客理财的,它所代表的应该是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由于很多的基金持有人本身上就是中小投资者,所以,投资基金这种违背中小投资者意愿的做法是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损害。投资基金在行使表决权时,必须反映出基金持有人的意愿,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而投资基金在中国平安再融资表决时投出赞成票的做法,显然不能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它所代表的是中国平安的利益,是中国平安大股东的利益。
投资基金这种直接损害基金持有人权益的做法显然是不应该允许的。投资基金在行使表决权时必须得到基金持有人的授权,然后根据基金持有人的授权进行表决,反应基金持有人的意愿。而在这个问题上,QFII中的瑞银无疑为国内的投资基金做出了榜样。在2005年8月1日至5日长江电力股改方案的表决中,当时持有长江电力股票3087.22万股、作为长江电力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瑞银,在表决时并没有将3087.22万股全部投赞成票,而是将其中2600.99万股投了赞成票,其余486.23万股投了反对票。瑞银之所以作出这样的投票表决,瑞银方面的解释是,这486.23万股反对票是根据客户的委托而投出的。因此,瑞银在表决权行使问题上这种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客户,而是尊重客户自身决定的做法,显然是值得国内的投资基金来学习的。这种做法不仅是对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最好保护,而且还可以避免上市公司公关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基金经理的职业道德问题、内幕交易问题等。所以,面对投资基金在中国平安再融资议案表决问题上再一次投出违背广大中小投资者意愿票的表决,笔者以为这种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该是对投资基金表决投票方法进行改革的时候了。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jjpl/1050/2008/03-07/021@0931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