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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监管疑似过河拆桥

(2007-11-02 07: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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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人生

证券/理财

          
    时下证券市场里的中集ZYP1无疑成了一个“黑四类”,受到了深交所的格外“关照”与弹压。今年9月25日、26日两个交易日,中集ZYP1就曾受到了深交所最为严厉的监管。两个交易日均遭到了深交所的三次盘中停牌处理,全天交易时间分别只有38分钟与12分钟,成为股市里的一绝。不仅如此,日前深交所再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集ZYP1”等深度价外权证交易监控的通知》,调整“中集认沽权证”的涨跌幅限制,即从10月30日起仅实行价格涨幅限制,不实行跌幅限制。其中规定:(1)当前收盘价格在0.100元以上(含0.100元)的交易日,价格涨幅比例为10%;(2)当前收盘价格在0.010元至0.100元(含0.010元)的交易日,价格涨幅比例为20%;(3)当前收盘价格低于0.010元的交易日,价格涨幅比例为50%。

    限涨不限跌,这可以说是最具歧视性的规定了。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来,当然是因为中集ZYP1临近末日轮的缘故。一方面是中集ZYP1将从2007年11月19日起终止交易;另一方面,中集ZYP1的实际价值为零。而鉴于此前一些即将到期权证的末日轮表现,因此,为防止市场的投机炒作行为,深交所作出了这一富有中国股市特色的“限涨不限跌”的歧视性规定来。

    从防范市场投机炒作的角度来看,这一规定无疑是有效的,足以把中集ZYP1一棍子打死,让中集ZYP1毫无脾气地走完自己的穷图末路。但这一规定,无疑又令人感到心寒。回想第一只股改权证宝钢权证推出之时,监管部门的表态可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要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宝钢权证的上市成功。而正是为了确保宝钢权证的上市成功,权证市场不仅推出了T+0的投机炒作机制,而且极大地放宽了权证的投机炒作空间。并且权证上市首日的市场暴炒行为,监管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如今,中集ZYP1的头上戴上了一道又一道的紧箍咒,令其在末日轮到来之时,动弹不得。对照二者的命运,实在的水火两重天,大有过河拆桥之嫌疑。

    何以认为有过河拆桥之嫌疑呢?因为宝钢权证是第一只股改权证,它的成功具有示范效应,可以推进股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毕竟对于那些大型国企的大股东来说,在不愿意向流通股东支付足额的对价的情况下,推出股改权证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作为大股东来说,并没有因此而损失什么,而作为流通股股东来说,如果能够因此而到市场上去套现一笔利润,当然也是可以接受的。也正因如此,这个本身上就没有多少投资价值的股改权证(特别是认沽权证),便以对价的方式流通到市场上来了。所以,作为最早推出的宝钢权证如果能够获得成功的话,当然也就为后续的各家大型公司推出股改权证创造了条件。所以,宝钢权证上市后,权证的暴炒之风也因此而括起。实际上,也正是宝钢权证上的赚钱效应,所以后续一些公司推出股改权证,都受到了市场的欢迎,这些公司的股改也因此而得以顺利地进行。

    但如今的情况已明显发生了变化。因为股改基本上已经结束,即便是剩下的少数未股改公司,也基本上都不符合股改权证上市交易的条件。可以说,目前股改权证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自然也就敢于对权证的炒作行为进行严厉的监管。甚至对中集ZYP1这种临近末日轮的权证实行“限涨不限跌”的做法。因此,如果不是过河拆桥的话,那么此前一些权证到期之时,监管部门为什么就没有推出类似的做法呢?


    当然,作为监管部门来说,限制市场的投机炒作行为是应该的。但问题是,一些股改权证(尤其是认沽权证)本身上就是没有任何投资价值的品种,本身就是一种投机炒作的品种,作为监管部门又为何要允许其上市交易呢?而且,作为监管部门来说,又为何对权证末日轮的监管,前后标准又不一致呢?如果不是过河拆桥的话,那么这种做法就很难令人理解了。

  http://stock.jrj.com.cn/news/2007-10-29/000002847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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