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股指的走高,市场风险的加大,一度在市场上几乎绝迹的公开增发,又回来了。不过,从已经进行的一些上市公司的公开增发来看,公开增发要么就是高价增发,要么就是高市盈率增发,公开增发已沦为高风险的代名词。
高价增发、高市盈率增发带给投资者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如中信证券公开增发的发行价高达74.91元/股,创出新股发行价格的新高。可以断言,一旦将来股市走熊,该股票价格被腰斩是毫不奇怪的。又如万科A股,公开增发的价格31.53
元/股,发行市盈率高达95.84倍;而在9月11日的下跌中,该股已经跌破了增发价格收于30.78元。再如金发科技,增发价为36.98元,但9月11日的收盘价却只有33.62元,增发价格被跌破了近10%。可以相信,随着股指的回调,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领教到公开增发的高风险特性。
公开增发成为高风险的代名词,其危害性是巨大的。它不仅使股票完全失去了投资价值,带给市场巨大的投资风险,严重损害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而且也使上市公司的融资沦为赤裸裸的圈钱行为。因此,对于这种高价格、高市盈率发行的公开增发,作为监管部门来说,务必要予以坚决的制止,使公开增发恢复其融资的本来面目。
首先,改变公开增发的作价方法。目前的定向增发,往往以董事会召开之日或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作为定价的基准日,而公开增发往往以招股说明书公布之日为定价基准日,或直接以市场价格为基准,这就使得在牛市的背景下,公开增发的价格远远高于定向增发的价格。为此,公开增发也应该增加董事会决议公布之日为公开增发的定价基准日。并且,在最终确定增发价格时,以董事会决议公布之日与招股说明书公布之日以及市场价中的低价者作为最终的定价基准。
其次,收窄公开增发的发行对象。目前的公开增发面向全体公众投资者,这种发行方式不仅抬高了增发价格,而且也增加了市场的投机性。只要增发股份能以更高的价格抛售出去,不论增发价格是否具有投资价值,就不愁没有人来参与发行。笔者以为,这种发行方法当改一改,将公开增发的发行对象确定为公司的原有股东。只有在公司原股东认购不足的情况下,才向其他的公众投资者发行。
第三,大股东必须参与公开增发。此举一方面是让大股东履行自己对于上市公司发展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将大股东的利益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改变大股东举手表决,小股东掏钱的局面。而且由于大股东更清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所在,所以,大股东参与公开增发,也有利于最终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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