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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新玩法“价格优先”太虚伪

(2007-08-14 07:40:41)
标签:

证券/理财

 

    最近几家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体现出一定的新玩法。第一家是云维股份。该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500万股A股,其中向煤化集团与云维集团定向增发11027.9478万股A股已于7月11日增发完毕,每股发行价5.38元;另外拟向财务投资者通过竞价增发的方式募集现金30000万元,增发数量不超过5472.0522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5.38元。鉴于目前云维集团二级市场上的股价已达到了29元以上,因此向财务投资者竞价发行的新股发行价格将肯定会超过5.38元。因而这就使得云维股份极有可能首开“同次增发、两种价格”之先河。

    第二家是黄山旅游。8月6日该公司发布的定向增发发行结果公告显示,该公司以18.05元的价格,向最终确定的7名发行对象发行了1700万股A股。这7名发行对象包括3家私募基金,2家保险基金、1家券商和1家QFII,向来是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主力军的公募基金却没能分得一杯羹。

    第三家是新疆城建。在该公司日前发行的4300万股A股中,共有6名投资者获得配售,其中,一位名叫谷克宁的自然人成功认购了该公司800万股新发行股份,这是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中第一次出现个人投资者的身影。

    从这三家公司的定向增发中,投资者不难感受到目前的定向增发确实与以往有所不同。尤其是黄山旅游与新疆城建这两家公司的增发,不仅私募基金“挤走”了公募基金,而且个人投资者也跻身于定向增发之中。毕竟在此之前,定向增发一直都是投资基金的一块肥水池,都是机构投资者盘据的地方。因此,从这种变化中,投资者不难感受到“价格优先”原则所发挥的作用,这实际上也是市场竞争的最基本法则。

    “价格优先”的原则,较好地回避了以前定向增发中的利益输送行为,这一点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另一方面,“价格优先”的原则实际上也极大地降低了股票的投资价值,增加了股票的投资风险。以黄山旅游为例,其发行市盈率达到了60倍的水平。虽然从表面上看,这风险只是属于7名特定的对象,但谁能保证这7名特定对象不会将风险最终转嫁给二级市场上的投资者?实际上,作为投资基金来说,之所以败给私募基金,正是考虑到市场风险的因素。毕竟最近一个时期,证监会一直强调投资基金要理性投资、要价值投资,而在目前股指一再创出历史新高的情况下,在上市公司大股东对定向增发越来越保持观望的情况下,投资基金败给私募基金未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毕竟“价格优先”的最大受益者是上市公司,可以让上市公司达到圈钱最大化。

    而且,这种“价格优先”的原则,实际上只是针对财务投资者而言的。而对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及战略投资者来说,“价格优先”的原则明显不适用。这一点在云维股份的定向增发里体现得最明显。作为公司的大股东,煤化集团与云维集团所参与的增发,只是一种定价增发,每股发行价仅为5.38元,这相对于目前云维股份的市场价29元以上来说,明显是一种利益输送。而云维股份的财务投资者却要通过竞价来体现“价格优先”的原则,其发行价最终肯定将远远高于5.38元。同一次发行却弄出两种不同的发行价格出来,这对于财务投资者来说,当然是不公平的。这实际上是股改之后的又一次“股权分割”,把大股东、战略投资者与其他投资者割裂开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价格优先”原则的虚伪性。

    不仅如此,定向增发中所出现的这种“同次增发、两种价格”的做法,甚至存在着违法的嫌疑。《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因此,定向增发中可能出现“同次增发、两种价格”的做法是否可行,恐怕还值得商榷。

    所以,尽管目前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中出现了一些不同于以往的新玩法,但是否就值得投资者来为其喝彩与鼓掌,也许还不应早下结论。

     http://www.nbd.com.cn/_NewShow.aspx?D_ID=7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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