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硕现象”说明了什么问题?
本文独家刊载于易阔每日财经(www.yikuo.com)
目前,上市公司被占资金的清欠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由于距离今年底完成清欠任务的目标所剩时日无多,而截止9月30日上市公司中仍然还有102家上市公司的254亿元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清欠难度很大。为此,不久前管理层提出了“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的响亮口号,同时作出严厉规定:2006年底之前,凡上市公司资金被违规占用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的,其责任人必须在“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两者之间做出抉择。
鉴于目前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大多数都是一些“钉子户”,如日前曝出占款金额不减反增的绵阳高新,不仅占款方鼎天集团和鼎天软件都已经停止营业,根本没有返还能力,而且就连公司搬到什么地方去了也都不知道,玩起了失踪的把戏。又如近期已有中国证监会湖北稽查局进驻的S美尔雅,目前被大股东占用的资金达到24492万元。但由于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由来已久,且形成原因十分复杂,集团公司两家股东对此一直存在意见分歧,以至清欠工作始终未有实质进展,能否在今年年底前解决问题,目前依然没有确切的答案。因此,作为管理层来说,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上市公司的清欠工作,可以说是任务艰巨,困难重重。
就在上市公司的清欠工作面临着形势严峻的背景下,“宝硕现象”的出现显然进一步增加了完成清欠工作目标的难度,甚至可以说是打了管理层一个措手不及。根据10月23日宝硕股份公司董事会发布的《重大事项公告》,截至2006年9月30日,宝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宝硕股份(含下属分、子公司)资金为5.35亿元,其中,宝硕股份替宝硕集团支付工资及各种保险1.37亿元;宝硕股份下属分、子公司为宝硕集团支付工资、各种保险及垫付原料款等费用3.98亿元。而这5.35亿元的巨额资金占用,此前宝硕股份公司均未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正所谓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上市公司里突然冒出一笔巨额的资金占用。
“宝硕现象”的出现无疑给管理层的清欠工作出了一个难题,也暴露了当前甚至此前清欠工作的一大软肋。那就是最近一年来的清欠工作,更多地注意的是对已经暴露在明处的大股东及关联方占款的清收,而对于宝硕股份这种以前没有公告出来大股东占款问题,则往往并没有加以重视,甚至使这种“隐形占款”成了清欠中的漏网之鱼。象宝硕股份公司,之前根本就不曾传出大股东占款事宜,可以说是上市公司中的“好孩子”;但如今一下子就冒出5.35亿元巨额资金被占用的问题。因此,谁能保证在其他没有资金占款的上市公司或已经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中,没有类似于宝硕股份这样的问题呢?根据宝硕股份公司的解释,发生这种巨额资金占用,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所形成:第一,宝硕集团先后以承债方式接受兼并了11家国有困难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第二,宝硕集团将全部经营性资产发起设立了宝硕股份,丧失了盈利能力;第三,宝硕股份无足够分红给予宝硕集团资金支持。很明显的是,宝硕股份所解释的这三点原因,实际上,在很多公司都是存在的。既然宝硕股份可以因此而来代大股东发放工资与缴纳保险,那其他公司又有谁能保证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笔者之所以把宝硕股份的资金占用问题称为是一种现象,是因为笔者相信,这种“隐形占款”问题并非只是宝硕股份公司的“专利”,实际上,在其他的一些上市公司里同样也是存在的。其实,差不多就在宝硕股份暴出巨额资金被大股东占用这一问题的同时,绵阳高新被大股东所占用资金不减反增的问题也受到市场的关注,而这其中所增加的资金占用部分,实际上也是一种隐形占用,是上市公司原来所没有公告过的,甚至就连上市公司自己事先也都不是很清楚。因为在此次占款新增前,绵阳高新曾公布鼎天集团及其关联方鼎天软件对公司的占用余额为5030.41万元。今年8月,绵阳高新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与皖能集团的借款纠纷,经安徽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将新增原第一大股东——成都鼎天集团对公司非经营性占用4021.62万元。如此一来,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款的金额就增加到了9052.03万元。而这笔新增占用资金的真相是,原法定代表人陈亚平利用其担任该公司前身“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之便,于2000年12月以鼎天科技名义向皖能集团借款3000万元造成的。事后,这笔钱不但没有划入鼎天科技,甚至连上市公司都不知道,当时陈亚平只是在合同上签了一个字,并没有上市公司的印章。因此,笔者以为,把宝硕股份这种隐形的资金占用问题称为是一种现象是合适的,因为这个问题确实不只是存在于宝硕股份公司,实际上在其他公司也是存在或也有可能存在。不同的是,宝硕股份的隐形占用应是一种故意隐瞒,而绵阳高新的隐形占用则是一种不知情情况下的“漏报”。但不论是哪一种情况,这种隐形占款的存在,它都增加了当前清欠工作的难度,暴露出当前清欠工作所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宝硕股份隐形占款问题的暴露,是在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对该公司大股东占款问题“关注”的情况下,按照“关注函”的要求进行自查所发现的。也就是说,尽管管理层统一布署下的上市公司的清欠工作如今已轰轰烈烈地开展了近一年的时间,但作为宝硕股份来说,似乎对此并没有真正重视过,大有将大股东占款问题隐瞒到底之势。只是迫于管理部门的“关注”甚至是“立案调查”,在纸包不住火的情况下,这才将问题暴露出来。也正因如此,“宝硕现象”的出现无疑为当前的清欠工作上了一课,给管理层对上市公司清欠工作的监管以有益的启示。
首先,当前上市公司的清欠工作任重而道远,虽然表面上,截止9月30日,还只有102家上市公司的254亿元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但实际上,由于隐形占用的原因,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金额远远不只254亿元。
其次,某些上市公司对清欠工作仍然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而是一种应付的态度。因此,对于这样的公司只是依靠上市公司自身来搞清欠,恐怕难以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监管部门一定要多加督促。
其三,管理部门对上市公司清欠工作的监管要加强针对性。宝硕股份的占款问题之所以得以暴露出来,显然是管理部门有的放矢的结果。而这一经验显然可以推广到其他上市公司
的清欠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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