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清欠工作目标,在今年年底前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问题,不久前证监会在长沙召开了上市公司清欠工作会议。会议不仅提出了“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的响亮口号,而且决定对尚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将采取三项强硬措施,其中规定,2006年底之前,凡上市公司资金被违规占用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的,其责任人必须在“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两者之间做出抉择。
应该说,在国务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证券监管部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对上市公司被占资金的清欠工作还是取得了很大成绩的。截止9月30日,已有309家上市公司全部完成清欠,已清欠金额合计204亿元。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有102家上市公司的254亿元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清欠难度很大。有道是治乱世当用重典。针对上市公司被占资金清欠难的问题,证监会此次使出重拳,显然是顺民意、得民心之举,它对于上市公司按时完成清欠目标,保护上市公司的财产与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具有积极意义。
笔者衷心地为证监会的重拳出击叫好。不过,与此同时,笔者要说的是,上市公司的清欠如果只是强调进度,那显然是不够的,清欠更要注意质量。如果只是片面强调清欠的进度而忽视清欠的质量,那么,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同样还是会受到极大的损害。因为在上市公司的清欠中,“以资抵债”也是重要的清欠方式之一。在这一清欠方式之下,抵债资产质量如何也就直接决定了清欠工作的质量好坏。
而从目前清欠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来看,在以资抵债中确实存在着以劣充优、以少充多的问题,对此作为监管部门来说,务必要予以高度的重视。有两个明显的例子。一个是华升股份的清欠,通过清欠,该公司在2004年置换出去的洞麻分公司等不良资产又随着其控股股东华升集团的以资抵债而“去而复还”。另一个是亚华种业,其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深圳安隆达商贸有限公司,因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156亿元,提出用北京宝象志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内蒙古多伦龙达草业发展有限公司99.97%股权替鸿仪抵债。而龙达草业的全部资产则是内蒙多伦县蔡木山乡的1.785万亩土地。经有关记者调查证实,宝象志合在2005年取得蔡木山乡数块共12万亩土地的成本仅300多万元,而其中这块用以抵债的1.785万亩的草地一年间就增值200倍,并且据多伦县国土局负责人称,上述草地是多伦县的防风治沙地,基本没有商业价值。
如何解决抵债资产以劣充优、以少充多问题?笔者以为可结合“清欠责任制”来加以解决。由于在目前的清欠中,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为上市公司清欠第一责任人,因此,在这里,我们可以建立“抵债资产验收制度”,由董事长及清欠小组成员负责对抵债资产进行验收并签名。如果日后发现抵债资产明显存在以劣充优、以少充多问题,则可按《刑法修正案(六)》中的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条款中的“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规定,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如此一来,上市公司清欠工作的质量必将会有一个大的提高。
http://www.cs.com.cn/jrbznew/html/2006-10/19/content_18560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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