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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 “S股” 切莫将其一棍打死

(2006-10-12 22:11:51)
                    
    根据深沪交易所的安排,从10月9日开始,G股功成身退,而“S股”则应运而生。鉴于“S”是尚未进行股改或者已进入改革程序但尚未实施股改方案公司股票的标记,因此,从股改的角度来看,“S股”无疑是股改的落后分子了。
    正所谓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S股公司成为股改的落后分子,实际上也并非是这些公司的本意,实在是因为这些公司都面临着各自困难的缘故。因为这些S股公司绝大多数存在亏损严重、股权冻结、大股东占款等问题;连年亏损、资产质量差、大股东无力支付对价来满足流通股东的要求,是这类公司股改难以跨越的门槛。还有的S股公司,其股权结构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大股东及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往往过低。所以,对于这些S股公司,我们绝对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而是应从各方面善待它们,让它们早日完成股改,早日摘去“S”帽。
    那么,该如何善待S股呢?首先,作为投资者来说,不能对S股另眼相看,甚至对其用脚投票。虽然S股公司在股改的进程中是落后了,但这并不表明S股公司就没有了投资机会。实际上,在S股公司中同样存在着值得投资的品种,这类公司只是由于大股东另有“小九九”才拖延了股改的进程,或由于大股东支付对价不高等原因,其股改方案遭到了流通股股东的否决,如日前股改方案遭到投资者否决的山东铝业,就属此类。此外,即便是S股中的一些绩差公司,也可以通过股改来进行资产重组,进而促使这类公司起死回生。所以,对于S股,投资者不可盲目地用脚投票。
    其次,作为管理层及各地政府来说,也应给予S股公司以更多的关怀,帮助S股公司早日完成股改工作。S股公司之所以成为股改中的落后分子,是因为它们面临着各自的实际困难,这些困难有些不是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单方面能够解决的,更多的还牵涉到其他的方方面面利益关系。如资产的重组、帐处的剥离、股权的冻结、企业的改制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管理层及当地政府部门给予更多的关心才行。如新疆屯河,就是因为股权被冻结难以过户的缘故,以至股改工作迟迟不能进行。如果有关方面不能进行积极的协调工作,很难相信该公司的股改工作能够取得进展。
    此外,对于S股公司,管理部门更不应轻率地使用“杀威棒”。虽然沪深交易所的通知称,S股的交易制度目前暂不做调整,但通知又称:“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整体安排,对该类股票的交易制度做出必要调整”。因此,管理层如何对待S股,这让投资者充满了担心。因为此前一直有一种观点主张,对未股改公司要限制交易时间,限制涨跌幅,甚至将其退至三板交易。若果真如此,那么利益受到损害的就是持有这些股票的流通股股东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非流通股股东不进行股改,却要让流通股股东来挨板子,这对流通股股东来说公平吗?所以这种不分青红皂白一顿乱棍的“杀威棒”,管理部门还是别打为好。若真要打,那也只能是把棍棒打在上市公司及大股东的身上,而不应伤及无辜,损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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