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http://blog.sina.com.cn/u/1410248531
首页
博文目录
关于我
新浪广告共享计划>
个人资料
微博
加好友
发纸条
写留言
加关注
博客等级:
博客积分:
博客访问:
关注人气:
获赠金笔:
0支
赠出金笔:
0支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对杰福朋友股改股除权问题的回复
(2006-04-03 07:00:08)
股改股复牌交易所并未作除权处理。你所说的除权是一种市场自发行为,是因为经过股改送股后投资者的持股成本低了,其他投资者不愿意花高价购买的缘故。当然一些热点中的个股情况就不一样,如G山东黄金(600547)、 G厦钨(600549),不仅未除权,而且还有大幅度的上涨。
分享:
喜欢
0
赠金笔
阅读
┊
收藏
┊
喜欢
▼
┊
打印
┊
举报/Report
加载中,请稍候......
前一篇:
好的发行制度胜过百只股票发行
后一篇:
攻占千三的“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