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G澳柯玛发布的一则《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很是令人蹊跷。公告称,大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财产达6亿元,为避免其进一步侵害公司利益,G澳柯玛已将其诉上法庭,澳柯玛集团所持2.07亿股公司股份目前已被冻结。
因为清欠而将大股东推向被告席,G澳柯玛是G股公司中的第一家。而这件事情之所以蹊跷,并非是指G澳柯玛状告澳柯玛集团之事,而是指这6亿元的占用财产。因为在去年10月26日公布的澳柯玛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里,该公司还表示:截止本股改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既然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又何来的6亿元财产占用?鉴于11月1日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正式出台,因此,除非G澳柯玛与控股股东澳柯玛集团顶风作案,否则这6亿元财产被占用的可能性不大。而从占用财产所带来的“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后果及G澳柯玛所采取的司法手段来看,顶风作案的可能性又基本可以排除。如此一来,这6亿元的财产占用岂不成了“天外来客”?但既然G澳柯玛能理直气壮地把澳柯玛集团告上法庭,那么,显然这6亿元的财产占用应该是确实存在的,所以,你说这事能不叫人蹊跷吗?因此,这“G股第一案”就甚是耐人寻味了。
那么,“G股第一案”说明了些什么呢?首先是G澳柯玛此前在信息披露上存在着重大问题,有意掩盖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资产的占用。翻开G澳柯玛的信息披露,不仅股改说明书里没有控股股东占用公司6亿元财产之事,而且在该公司2005年的半年报里还明明白白地写着: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并且该公司2005年三季度报告里也是只字未提控股股东占用6亿元财产之事。
其次,“G股第一案”说明保荐机构在股改中根本就没有起到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与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的作用。6亿元的财产被控股股东占用,这决非是一件小事,保荐机构稍微称职一点,要发现这种事情并不难。但令人惊讶的是,在G澳柯玛的股改说明书里,不仅没有控股股东占用公司6亿元财产之事,相反,倒是由于澳柯玛集团的担保而使G澳柯玛从银行获得短期借款111705万元,长期借款10950万元。也正因如此,在G澳柯玛的股改方案里,控股股东澳柯玛集团也并未就占用公司财产一事作出相应的归还承诺。因此,作为G澳柯玛股改的保荐机构中信万通证券来说,在G澳柯玛的股改过程中明显表现为只拿钱,不把关。
其三,“G股第一案”说明股改并不是医治上市公司各种疾病的灵丹妙药,大股东不会因为股改了就停止对上市公司利益的侵害、就停止对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损害。虽然有投资者善良地认为,股改了,大股东的利益与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一致了,大股东就会停止对上市公司及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损害。但“G股第一案”清楚地表明,投资者的这种想法只是一厢情愿,广大投资者务必要擦亮眼睛,时刻警惕着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及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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