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2022-04-30 12:28:59)
分类: 信用证和独立保函法院裁判文书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中大技术进口有限公司与特殊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16年12月26日)

——————

金博主按:第一,审理的案件将相互独立的信用证和买卖合同的请求放在一起,原告既提出来基础合同下请求,又提出信用证下的止付请求。前一请求是合同法上的请求和救济,而后一请求是侵权法上的请求和救济。2,本案信用证的兑用性(availability)种类属于远期信用证,但是对于是否属于议付信用证,判决书查明的事实和信用证中没有交代。双方当事人当庭也没有交代。因此无从知晓加州的交单行是否属于合格的议付行不清楚。但是其是在收到开证行交行的承兑电后向受益人作出的支付是无疑的。这一点极端重要。因为如果付款银行不属于被指定的议付行的话,即使是开证行承兑,中国法院仍可以永记止付(最高院“澳新银行案”再审裁定,最高院“北海公司诉花旗银行案”再审裁定,最高院“江阴公司诉汇丰银行香港案”再审裁定)。本案仅仅查明交行承兑,而未查明议付行属于合格议付,是个关键事实查明和举证上的遗漏。3,注意到本案交行信用证在杭州中院曾被裁定临时止付,显然在本案一审判决时交行因该临时止付令原因仍未付出给加州银行。则查明前述第2点加州银行是否属于被信用证开证行指定为指定议付行就极为重要。依据最高院前述“北海公司诉花旗银行加州案”的再审裁定,在开证行作出承兑情形下,仍可予以永久止付。4,本案对原告两项诉请,在关键事实未查清情况下,判决一者支持原告基础合同下解除合同返还货款。二者又判决不予信用证以止付救济,导致客观上又要求交行对外付款。进退均失据。好奇二审浙江省高院又作如何判决。[偷笑][偷笑][偷笑]

——————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杭州中院“浙江中大诉特殊纤维公司案”一审判决(2016)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