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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唐慧事件的意义不在“颠覆”

(2013-08-02 21:56:09)
检视唐慧事件的意义不在“颠覆”
杨于泽

  8月1日,《南方周末》重磅推出一组深度报道,全面梳理以“乐乐被强迫卖淫案”为起点的唐慧事件的来龙去脉,认为存在“乐乐被强迫卖淫案”核心证据不足、司法程序受到外部压力影响等情况,而唐慧则存在作伪证、无理取闹的嫌疑。
  有人称之为“颠覆性报道”,即颠覆了“上访妈妈”唐慧的正面形象。此前的去年6月5日,湖南高院对“乐乐被强迫卖淫案”作出终审判决:两个死刑,四个无期徒刑。现在,这种重刑的合理性也被颠覆了。
  报道出来后,传统媒体暂时显得比较沉默,而网络上反响巨大,人们意见分歧。视之为颠覆性报道”的看法,即出自网络。也有人认为,相关媒体是故作惊人之谈,包装卖点,误导公众。甚至有人认为,相关媒体可能被“收编”了、倒戈了。总之,将有害于舆论监督换来的正义的胜利,也有可能动摇业已形成的取消劳教制度的共识。
  其实,断言相关报道已经“颠覆”了什么,现在为时尚早。报道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有些是对既有信息的补充、修正,有些是对此前公众认知的反拨,有些是全新的叙事,但没有人能够为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视角的平衡性提供担保。可以肯定的是,报道为准确认知唐慧事件提供了更全面的材料,便于我们对既有认知进行填充、比对和校正。
  我们也应当承认,大量新信息与我们已有的认知框架形成了对比和张力,这可能使某些人难以接受。在旧有的各种报道中,唐慧是一个善良的“上访妈妈”,是追求社会正义的“公民英雄”。很多人和她一起痛过,愤怒过,呐喊过,并在“正义实现”的那一刻和她一起欢呼过。但是要知道,如果既有认知不够全面、准确,如果有人试图向我们揭示更多真相,我们应当有接纳的勇气和襟怀。
  这件事,很容易使人想起“罗生门”之说。“罗生门”现在是一个人所共知的“看法”,意味着真相不明,其实在哲学上,它也是一个诸多流派热烈探讨的深刻命题。比如英国哲学家卡尔·波普尔认为,一个认识已经终结的真理是不存在的,人类只能在“猜想与反驳”的螺旋上升中,不断接近真理。
  “罗生门”意味着人类认知受限于信息稀缺,也受到认知能力制约,保持审慎是必要的。向公众提供客观、平衡的报道,是媒体的责任。唐慧事件看似已经尘埃落定,现在“颠覆性报道”突然横空出世,这说明以前的全部报道是严重“非平衡”的。由此形成的舆论既有“被误导”的可能,也有自身不审慎、不冷静、不理性的问题。如何在坚守社会正义的前提下,保持审慎和理智,这是是媒体必须吸取的教训。
  不过我们也没有什么好悲观的,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公民要学习如何做公民,媒体要学习如何保持社会肌体健康。现在有媒体要“颠覆”公众对唐慧事件的旧有认知,这并不能否定人们对社会正义的普遍追求,也不足以推翻有关劳教制度的共识。唐慧希望维护幼女的权利,本身也是正当的。
  我们还必须说,如果国家法治已经彰明,人们维权的难度就会低一些,“罗生门”很可能就会少一些。从这种意义上说,唐慧事件的进展与被“颠覆”是一个学习与向上的过程,还是值得的。法治需要推进,我们正在创造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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