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案二审,微博为何不见庭审
(2013-07-02 21:49:11)唐慧案二审,微博为何不见庭审
杨于泽
唐慧案二审昨日在湖南省高院进行,湖南高院运用官方微博进行了信息公开。但关于庭审本身,只发布了2条微博,一曰“8:30分准时开庭”,一曰“现在庭审已经结束”云。这种只见“始终”、缺乏过程的微博播报,在网上引发批评。
湖南高院的微博播报从6月26日开始,7天时间发布微博18条,其中昨天共发布微博12条,但大部分都是关于安检、旁听安排方面的信息。如果把法庭比作一座屋子,湖南高院的微博让人们看见了屋外的环境,但对于屋内发生了什么,人们仍然两眼一抹黑。
有趣的是,作为局外人的河南省高院官博昨日下午3时36分转发了一条微博,称“湖南永州劳教委表示愿放下姿态赔偿上访母亲”,并附有某晚报对庭审情况的报道。其中的信息量,还是蛮大的。
唐慧案二审,近期一直是公众“求知”的一个焦点,湖南高院作为主审法院,有义务公开信息,特别是公开庭审详情,满足人们的知情权。信息公开越详细、越及时,越能取信于公众,这对于结案无疑具有加分作用。
而在今年4月12日,此案在永州市中院一审,法庭本可容纳七八十人旁听,却只发放32张旁听证。唐慧很多亲友被拒之门外,而且法院只允许几家中央媒体旁听,所谓“公开审理”被广泛质疑。湖南高院在二审时进行微博播报,算是一种进步,但这种进步仍滞后于公众对公开的期待。
会不会是湖南高院作为当事法院,信息公开有所不宜?其实法院运用微博对案件庭审进行同步直播,在我国并不鲜见。去年2月29日,广东高院审理苹果公司iPad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其官博发布微博160多条,详细而完整的图文直播令人身临其境,2000多名粉丝全程参与“收听”和评论。可见直播庭审并非法院禁区。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公开表示:各地法院应发挥微博及时、便捷等特点,释疑解惑,回应关切,增进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反过来说,法院要获得公众理解与信任,消弭负面舆情,微博播报是一种杠杆性工具。
图文直播,在有些法院不仅可以搞,而且是必须搞。比如广东高院就下达了硬指标:每个合议庭每年至少要选择一个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庭审,进行微博直播。迄今,他们已经微博直播了一批重大案件的庭审,赢得大量粉丝。
公众要法院信息公开,并非限于满足好奇心,而是希望先知情、再监督。没有充分的公开信息,他们无法对审判的合法性与正义性作出研判。法院公开庭审信息,在司法信息公开中处于关键位置。愿不愿公开庭审信息,意味着法院想不想甩掉闲言碎语,打不打算接受公众监督。
湖南高院微博播报跳过庭审,并没有妨碍公众获得信息。昨天出版的晚报,对庭审情况就有详细报道。但放弃信息公开的主动权,在公众心目中,湖南高院已经失掉很多“印象分”。
前一篇:有媒体报道的富人喝人奶仍只是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