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作为,企业治污只怕是空谈
(2013-04-07 18:36:08)“科学根治”地下水污染仍不脱非理性狂热
杨于泽
河北沧县小朱庄地下水长期遭受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染,呈铁红色,沧县环保局长邓连军“红小豆也可能出红色”一语惊天下。据媒体报道,建新化工沧县分公司5日发表书面致歉承诺书,承诺对企业造成的污染物、污染源负全责,将“按照专家治理意见科学根治”。
持续污染地下水多年,肇事企业一朝悔悟,郑重其事地表态要治污,而且是要“科学根治”,这种态度当然正确,很多人大概要松一口气了。问题在于,地下水如果被污染了,根治是否可能?如果不存在根治的可能性,则根治虽然打着“科学”的旗号,也不过是忽悠世人的招数。
首先我们不妨从常情常理设想一下,地下水贮存在地下土壤里,污染物渗入、溶解在地下水体中,想要清除其中的污染成份,其实很难。淮河、太湖流域遭受“五小化工”污染,水体在地表,据说各级政府投入巨资治污,至今效果不彰。目前治理污水的三大方法,包括投放化学中和材料、植物吸附、过滤,都很难用在地下水污染治理中。
这里我们不妨听听专家的意见:《中国水危机》作者、非盈利机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要想净化已渗透到深层的地下水污染需要1000年。”据说沧县政府邀请了国家环保部和清华大学环保专家对当地地下水进行了初步检测,但在治污方面,这些高层次专家想必也没有什么超越现阶段科技进展的特别良策。
回头再来看建新化工的“科学根治”,虽然使群众“情绪稳定”,但也未必不是叫人盲目乐观。受害群众松懈斗志,压力减弱。随着舆论退潮,沧县小朱庄地下水污染事件作为热点被遗忘,所谓“科学根治”也就随之搁浅。一方面是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另一方面是“科学根治”也确属此路不通,不了了之也就顺理成章。
对于“科学根治”,我们只能有两种理解:要么它仅仅是一种公关策略,说穿了就是花言巧语;要么建新化工是十分认真的,但这种认真显然是非理性的。企业用20多年把地下水污染了,一朝知错认错,你以为你就可以凭发愿起誓,实现“科学根治”吗?在建新化工属于诚心诚意的前提下,所谓“科学根治”,也是一种头脑发热与自以为是。
所谓“科学根治”与污染本身是一路货色,其根源都是非理性与狂妄。在环境问题上,理性的思维应当是:由于污染后治理的代价远高于污染收益,唯一有效的环保策略是防止污染,至少是把污染控制在我们可以承受的代价范围内。但为了眼前利益,政府往往不计后果,从而形成制度放纵,结果就是企业大胆污染。非理性的不仅是人,不仅是企业,更包括政府。
在我们的公共空间里,“先污染、后治理”其实是很多官员甚至专家的内心坚信,比如PM2.5现阶段不可避免论、环境污染作为发展的一个阶段不可避免论,都是这种观念的变种。但污染后真的可以被治理吗?有人相信可以,因为这不过是西方老路。但中西方在污染上是否具有可比性,中国有没有向国外转移环境污染的机会,这类问题很少有人考虑。
正在人们绝望之际,“科学根治”跳将出来,社会反应大概可分三种:沧县小朱庄的居民“仍存疑虑”,社会公众拭目以待,而政府变身“积极行动者”。沧县政府请来高层专家,表明他们信科学、用科学,但危机恰恰蕴含在这种对科学的信任中:既然相信科技胜天,则先污染也就无所顾忌。在“科学根治”之前,有长达20年之久的放纵污染期,就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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