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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性旁观者”视角审视上海“搀扶门”

(2011-11-24 17:17:11)
标签:

彭宇案

理性旁观者

道德

权利

杂谈

从“理性旁观者”视角审视上海“搀扶门”
杨于泽

 

  据新华社上海11月23日电,发生在10月中旬的“上海大润发司机陷‘搀扶门’自寻目击证人以示清白”事件现已查明。警方认定,事发当时驾驶员尹某未关车门,启动车辆行驶,致使乘客赵某摔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尹某与乘客伤亡有直接关系,应负全责。
  前一阵子,各地“彭宇案”纷纷扰扰,引发社会普遍的道德焦虑,很多人担心受助的倒地者讹人钱财对助人为乐者构成负激励,使人们不敢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但上海“搀扶门”表明,老人指认肇事者也未必都是讹钱,自称助人为乐者未必就不是肇事者。
  老人倒地,又有人把老人扶起,扶人者自称助人为乐,而老人指助人者为肇事者,这属于民事争议。争议发生,是因为双方各有自己的坚持,却又没有目击证人。从第三方的角度看,这就存在两种基本可能性,一是扶人者是助人为乐,二是扶人者确是肇事者。
  维护权利是权利,被撞倒后面临健康、金钱损失的老人想抓住肇事者是一种权利,扶人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是一种权利。既然暂时没有真相,外人只能选择做“理性旁观者”,采取不偏不倚的态度,避免主观臆断。作为民事纠纷案件,司法有认定双方权利的程序和原则,为双方提供法律救济。
  彭宇案的原型,是南京市民彭宇下车后将倒地老太徐寿兰送医检查,彭宇自称助人为乐,而徐老太指他是肇事者。按照民事诉讼规则,谁主张谁举证,徐老太指彭宇为肇事者应拿出证据。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官通过主观推论,认定彭宇为肇事者。这种对倒地者的无原则偏袒,导致人们的道德焦虑,他们由此相信,将来搀扶倒地老人将被讹钱。媒体乱送“彭宇案”的帽子,使这种道德焦虑在社会上弥漫开来。
  但“彭宇案”的本质,只是当事双方自说自话的民事争议,在缺少目击证人的情况下,真相是不确定的,老人可能自己摔倒,也可能被撞倒地。倒地后老人可能容易发生认知错误,把好心人误当肇事者;但肇事者把自己说成助人为乐者,这种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从“理性旁观者”的角度看,“彭宇案”存在多种可能性。基本可能性是两种,要么扶人者属于助人为乐,要么扶人者确是肇事者。前者衍生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出现认知错误,把好心人误当肇事者,二是老人存心想讹人钱财。上海“搀扶门”证明,扶人者实为肇事者也有两种情况,一是扶人者道德不诚实,二是他自己撞人却不自知。四种情况,一半有关道德,一半属于认知错误,无关道德。 
  纷纷扰扰“彭宇案”,如果我们能够排除其中的认知错误,我们的道德焦虑才算有的放矢,合情合理。但“彭宇案”之为争议,就是因为暂时甚至永远没有真相,其中一方认知错误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在一片混沌中,如果我们道德激情泛滥,那只能突显我们的昏庸。动辄指责倒地老人讹钱,并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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