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救轻生女子牺牲:陈建军的行为,是人性价值观的践行
据央视新闻消息,11月12日,安徽省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淮南籍消防员陈建军为营救跳楼轻生女子不幸坠落,后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24岁。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今天(11月14日),安徽省淮南市文明委决定,追授陈建军同志“淮南好人”荣誉称号。(
新京报11月14日)

此新闻一出,网上便传来值与不值的声音。其中一些人认为,为了轻生的女子而牺牲极为不值。因为那名女子己决定轻生,这是她自由的选择,而这名消防员陈建军不应干涉他人的自由选择。
但这样的说法偏离了人性的价值观,因为,对于人的选择来说除了轻生行为是都应当得到尊重。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在选择死的时候,并不一定是处于理性状态,而在非理性状态之下,是什么决定都可以做出的。
但那是一种冲动,而不管是对于自己还是对于别人做出的冲动举动,其实都是魔鬼。而对于旁观者来说,却比当事者更清醒。其清醒在于,此时人生的道路可以完整地回放过来,而种种境遇的回放,就会使看待问题的角度有所提升,同时,影响到一个人届时的行为方式。
因而,那时的女子就可能处于异常的状态,但对于消防员陈建军来说,这个女子就是在非理性中正在挣扎的人。她的选择绝对不是出于冷静思考的结果,而是出于内心小环境的恶变,从而产生了心理的幻影,因此要结束自己的一切。
而消防员陈建军是一个心理健康的人,他的感受是大多数人常态化的感受,而对于女子的这种行为,必须要他制止住这种行为。而如果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类要轻生的人是都可以获救的。也就是说,对一个非理性状态下的人,用理性的行为救助当然是必须的,这也是人性价值观的内核。
陈建军,男,汉族,安徽淮南人,1997年7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2014年9月参加工作,生前为亳州市蒙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齐山路消防救援站战斗员,三级消防士消防救援衔。从他这样的身份可以看出,他就是千千万万个正常价价值观中的一个人,但在特别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表现出来了。
但这次不幸的是,那个女子过于执着死亡,但这对于千千万万个陈建军来说,那只是个意外。虽然他牺牲了,但他做的举动是对的,最关键的是,这是一种而对人性价值观的榜样,而每个人都会在榜样中看到人性的光辉。
陈建军生前荣获先进个人称号1次、优秀士兵称号2次,获嘉奖2次,先后参加各类灭火救援战斗1300余次,疏散营救被困人员近百名。从这样的经历可以看出,他救人,不管是出于面临危险的人,还是轻生的人,他都用人性的尺度来衡量对方和自己。
陈建军虽然没能救下那个女子,自己也不幸地牺牲了,但他的行为依旧说明也平日里对自己的要求是多么的严格,和对所有生命的珍惜,他依旧是践行人性价值观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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