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宿舍火灾:学生逃生中,为何没有值班教师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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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人民大学宿舍火灾 |
——人民大学宿舍火灾:不能将学生的安全交给侥幸
8月21日晚,中国人民大学一栋宿舍楼突发火灾。多名学生对记者表示,着火的是人大红三宿舍楼。另有学生介绍,着火的红三楼主要是研究生宿舍,共三层,楼顶正在施工。多名目击学生表示,此次着火主要位于顶楼,“大火几乎将楼顶烧没了,直到晚上10点左右,火才被扑灭。不过,现在红三楼的二楼、三楼都没有学生居住。”(北京青年报8月21日)
由于正在暑假期间,这次大火没有造成学生伤亡,这是不幸中的万幸。但是万幸总是概率较小的一面,如果说当时有学生住在三楼宿舍里,后果不可想象;即使是住在一楼,危险也会随时降临,而这次火情虽然没有危及到一楼的学生,但这仍然潜含着巨大的安全危机。
首先的问题是,在火情发生的时候,施工方的人员并没有在第一时间紧急通报和疏散楼内的学生。换言之,那些学生的逃生,只是出于发现火情后的自我本能,而不是出于应有的规范式安全疏散。因此这就存在着很大的质疑,施工方在有学生居住的楼上作业,之前是否制定了相关安全疏散预案?
其次的问题是,任何施工队伍都要具备完整的施工资质,其中既包括技术方面的流程,也包括安全方面的规程,这是工程招投标程序的前提性条件,如果没有这样的资质,那么本身就是违规的招投标结果。而从这次火灾来说,施工队方面的人员,显然没有体现出应有的专业处置能力,因而,人们要问一问,施工方是否具有完备的资质?
第三个问题是,校园虽然处在暑假期间,但从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上讲,一定要有专管安全部门的教师留守。其中的意义在于,任何时候都有发生意外的可能,而负责安全教师的留守,可以在专项巡视中提早发现问题隐患,将之消解在未然中,而一旦出现已经发生的安全问题,也可以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疏散学生。
由其是在暑假期间,校园安全本身就是一个相对比较薄弱的时段,况且还有正在进行的施工,这使得各种安全问题较平时更容易发生。但从这次火灾来讲,并没有看到校方安全部门人员或留守教师的出现,一切好像都是学生在自我处置。因而人们也要问一问,留守教师的职责是否尽到,校方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
因此,工程招标时施工方是否具备完整资质?校方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到位?校方的安全部门和留守教师是否责任到人?校方对这三个主要问题应当给出必要的交待,否则,这样的根本问题就会隐藏下来,而这,对于校园安全的保障来说,就是潜含在制度中的巨大隐患。
校园的安全来自于管理制度矩阵的保障,如果说制度矩阵本身就存在着巨大漏洞,那么,所有的安全就只能成为一种靠万幸才能得到的结果。对于这次火灾来说,校方应当全面仔细梳理一下相关安全保障的制度矩阵和衔接链条,找出潜伏在诸多方面的漏洞,让学生的人身安全成为必然,而不是将学生的人身安全交给万幸或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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