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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出钱奖励爆料者:点赞之后,还应建立社会化鼓励机制

(2018-08-01 1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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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副省长出钱奖励爆料者

——个人出钱固然好,社会化鼓励机制更重要

731日,《西宁晚报》刊登的《悬!中巴司机边开车边玩手机》和730日新媒体发布的《太可怕!西宁至同德客运班车上,司机不停玩手机》一文,在引起广大市民的极大关注的同时,也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正升得知此事后,立即要求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针对举报危害公共安全热心群众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奖励办法,并个人出资1000元寻找爆料者并予以奖励。(澎湃新闻731日)

副省长出钱奖励爆料者:点赞之后,还应建立社会化鼓励机制

车祸猛于虎,如果真出了事故,既伤害了自己和车上的乘客,也会伤害到路上其它车辆和行人。而这个中巴司机边开车边玩手机,已经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既违反了交通法,也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只是侥幸没有发生事故而已。

从这个角度来说,包括这位司机在内,所有的乘客都很万幸,但这仅仅是一种不确定的概率。万幸是偶然的,而如果长此以往,事故定会在万幸以外不远的地方等着你,到那时,所有的乘客都会面临无法预知的结果。

针对这段视频,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表示,要个人出资1000元寻找爆料者并予以奖励。对于副省长和省公安厅厅长的这种举动,首先应当点个赞,因为这说明领导层面非常重视关系到每一个人的交通安全,并且也表达出对爆料者的应有鼓励和应有尊重,这会对全民参与整治交通违法行为起到积极的倡导作用。

但是这种个人出钱奖励爆料者的善意举动,却是不宜复制的。因为个人出钱难以起到大面积的拉动效应,而广大交通参与者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根本上需要的是一种非个人化的鼓励,即恒定制度化的鼓励机制。而仅仅是个人出钱的话,那么这种机制就难以形成,由此,全民参与整治交通的热性就会失去广泛性的动力。

因而,这次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要个人出资奖励爆料者,更大的意义在于对社会产生了有益的启示,其中的导向非常明确,就是要充分调动所有交通参与者的热情,切实达到全民参与整治交通的高度。如果有了这样的众群基础,那么,爆料者就会越来越多,而同时,视频中那样的司机就会越来越少。

所以,在这次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要个人出资奖励爆料者之后,相关部门应当努力尝试专项奖励基金的设置,让一个人的举动,生发为全社会的管理智慧,这会对所有的交通参与者产生大面积的拉动效应,同时,也会对那些交通违法者产生无处不在的威慑力。

而奖励基金的来源,也并不需要完全由政府部门出,政府部门只需投入一定的启动资金,更多的奖励基金来源,应当由违法者来出,即抓到一起,就要顶格处罚一起,并一对一地回馈给爆料者,在这样的往复循环中,恒定的制度化鼓励机制就会逐步形成。

另一方面,在物质奖励的同时,还应当考虑精神方面的鼓励。即从公民诚信体系建设上,融入加分考量,成功举报一起,就要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对于那些违法者,被人举报一次,除了给予交通法方面的处理以外,还要给予一定的诚信减分处罚。这样双管齐下,才能更好地建立起全民参与交通治理的社会化鼓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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