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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值班遭性侵:要求认定工伤,法理在哪?

(2018-05-05 15: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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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女子值班遭性侵

工伤

——女子值班遭性侵:要求认定工伤,是对法律的深度挖掘

值班期间,小芳在公司遭遇外人性侵(未遂),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公司为她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市人社局认为,这不算工伤。2017329日晚,她在公司配电间总机房值班,去上卫生间时,在配电间走道遭遇男子阿强暴力性侵。小芳竭力反抗,大声呼救,该男子放弃犯罪并逃离现场。这次遭遇后,小芳精神失常、小便失禁。她到多家医院就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诊断为应激相关障碍。近日,经芙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可以认定小芳受到性侵与她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撤销了市人社局的决定,要求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新浪新闻55日)

女子值班遭性侵:要求认定工伤,法理在哪?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员工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意外情况,包括买菜、接孩子等过程中的意外,均属于工伤范围。而小芳的这次遭遇,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从这两个维度上说,小芳这次遭遇后精神失常、小便失禁,毫无疑问,必须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虽然这样的情况并不常见,但依据相关规定,厘清其因果关系是并不难,对于这样的争议,早该尘埃落才对。

而之所以当地人社局认为这不算工伤,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还没有认定过这类非常规事件,从经验角度来说,这貌似有情可原。但是,本质上讲这却是不应有的误判,因为任何法律、法规及条例,在面对未曾遇到过的情形又没明确条款做标准时,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及条例的精神核心给予合理推导,这是符合法理的必须行为。因为,任何法律、法规及条例,都不可能包罗万象,这必须要运用高水平的合理推导给予认定。

女子值班遭性侵:要求认定工伤,法理在哪?

在国外的一些法律法规运用案例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较力经典的案例,有些也被列入到法理研究的相关社会领域,并成为了社会参照标准,还有些国家将这样的案例拍成了电视片,以供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之用。当然,在一些电影作品中也融入了不少这样的素材,而我们从国外的这些电影或电视剧中,也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同时,也惊叹那些法律工作者运用法理推导的纯熟能力,而这,就是法律或仲裁机构的素质所在。

女子值班遭性侵:要求认定工伤,法理在哪?

其实,在这个案例中存在着一个巨大的亮点,弄清这个亮点的生成关系,对社会成员会产生极大的利益。那就是对于这样的事件,当事人小芳突破突了大多数人意识中只会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单一方面,而想到了运用《工伤保险条例》给自己维权,而这种突破,其实是对自己权益的深度挖掘,这对社会来说,具有巨大的启示意义,和很强的示范意义。

这件事,纠正了人们的一个意识误区,那就是一般来说,这类事件的当事人只会从法规条款中去找合理依据,但在现实中,法律法规的条款总有它的滞后性,不可能时时同步于社会现实的发生,因而在法律法规中,不可能穷其所有的新情形而被人们直接读出,但法律法规的精神核心是恒定的,在这个终极原则下,一切未曾遇到事件,都可合理推导出客观的认定。因而,这提醒人们,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就要在所谓的法律条款“真空”中深度挖掘,法理的恒定精神,会让一切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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