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失踪两月不予立案:背后有怎样的法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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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失踪两月不予立时评 |
7月10日晚,上海同济大学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学生杨利民给父亲杨映远打了最后一通电话。他告诉父亲,过两天就回家,杨映远听到电话里有人问“你在跟谁通话”,电话很快被挂断。此后,杨映远再也联系不上儿子,杨映远担心孩子是不是遭遇了诈骗。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沪东高校派出所称,目前此事暂达不到立案标准,只能先按照失踪人口进行查找。如今杨利民失联已近两个月。(北京青年报9月15日)
杨利民失联已近两个月,相关部门还没有给予立案,这使人们对这位大学生的下落更加担心。从家长角度来说,孩子失联的每一天,父母都会是如坐针毡,度日如年。尤其是在常常听闻大学生被骗致死的现实背景下,父母更会心急如焚,坐立不安。
而父母出于自己的本能,不可避免地会将事情往最坏处想,因为不少大学生的被骗身亡,都有着大至相同的开始,这全完可以理解。因此,家长到相关部门求助报案就是首要的选择,而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却不能给予立案,这的确让人从心理上难以接受。
然而,立案是一个规定性的程序过程,也是一个受限于各种条件的对位过程,这是一个有着严格规定的必有程序。自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承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以来,应当说在立案方面的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只要够立案条件的,都能一站直达。
因此,在大学生杨利民失联这件事上,如果说当地相关部门没有按着这样的规定去办理,那么显然就是相关部门的失职。不过,从当地相关部门给出的“此事暂达不到立案标准”来看,尽管有些令人难以理解,但也并不能因此就断定相关部门是在找借口,因为对他们来说,只能照章办事,也必须照章办事,每个民警或部门都不可能有突破规章制度的权力。
一方是父母的焦急如焚,一方是相关部门的按部就班,而当这两方面同时出现的时候,,就成了大学生杨利民失联这件事的死结。显然,这里面存在着法义上的冲突,因为立案的意义在于尽早将公民的诉求推向法律路径,从时间上讲,当然越快越好。然而,这并不是某民警或部门负责人就能随意加速的事。
因而,对于杨利民失联这件事来说,还应当回到立案制度本身的层面来探讨。自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承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以来,一些积压的存量很快得到了立案,随之而来的就是大量案件的彻底解决,从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法治建设的步伐。
但也应当看到,社会每个特定阶段都有其不同的公共诉求点,而不少大学生的被骗、失联、甚至死亡,已经成为了社会的关注焦点。而从立案制度与时俱进的角度来说,则不可能无动于衷,因为从总体上讲,任何制度都应当是对社会现实诉求的回应,换言之,任何制度都没有理由被动而孤立地存在着,而应当主动适应社会的需要,并努力回应社会的公共关切。因此,对于大学生联这样的事件,在立案方面,还应当体现出灵活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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