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成常态,政府才不敢懒政
标签:
“民告官”成常态政府才不敢懒政时评 |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近日发布了《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这是该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治政府评估工作的年度成果,也是该院连续第四年发布评估报告。其中,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在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中连续第四年排名前二十位,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一批样板城市。此外,报告也指出,部分地区行政不作为现象严重。(京华时报10月31日)
近些年,法治政府建设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从诸多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大部分政府部门都建立了百姓参与的监督机制,并且稳步运行。以前,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习惯于以单方面的红头文件来处理一些民生问题,表面上看,这样做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这也为日后的反弹埋下了隐患。
比如一些地方的拆迁问题和有争议的化工项目问题,在红头文件之下看似解决了,但那只是行政化的治标。而随着法治化全民参与机制的促动,很多地方政府部门都将这些问题纳入了法治化解决轨道,应当说这是一种进步。
但任何社会都存在着不尽如人意之处,这依然需要社会的共同监督,和政府的不懈努力。从这份报告可以看出,部分地区行政不作为的现象依然严重,虽然只是一小部分地区,但这在公众的心目中,也会严重影响政府的整体形象,样的政府部门哪怕是不到百分之一,但对于这些地区的百姓来说,就是百分这百。因而,这依旧是一个大问题。
法治政府的建设,在于从一而终的依法行政。而在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只是将法治当成了选择性工具,在一些民生问题上,如果有利于政府部门,那么就会按着法治的方式去办,而一旦不利于政府部门,那就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给予强制解决。这样对法治的选择性,其实就是对法治的抛弃。这也可以归结为表面上讲法治,实质上讲强制;口头上讲法治,行动上讲牵制;原则上肯定法治,行政上怀疑法治。
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法治政府的形成,从很大程度上说,法治政府的形成,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法治政府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百姓的监督,而且,百姓的监督本身也是政府进步的驱动力。在现实生活中,百姓的利益诉求,不可能与政府的设想处处吻合,而在法治社会中,民告官就应当是一种最有效的法律路径。
但是可以看出,现在的民告官,还时常以新闻的形式出现,而且,如果没有媒体的跟进,也很难真正进入司法程序,这也从反向说明了民告官的法律路径还并不畅通。这使得很多民生问题都卡在了行政路径与法律路径之间,在一定程度上也对法治政府的建设带来了阻力。而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那么,法治政府的建设就会成为一种有目标但没路径的虚耗。
因此,对于这个报告指出的“部分地区行政不作为现象严重”,其实只是问题的表象,而根本原因还在于一些政府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无法得到法律的深咎,这使得不作为的政府部门感受不到痛点,所以“行政不作为”就会成为一种难以去根的“牛皮癣”,即使上级部门给予了一定的处理,那过不了多久,它还会以懒政的形式复发。
对于这个报告指出的“部分地区行政不作为现象严重”,这必须要在行政管理方面给予制度化的处理,但仅仅这样显然不够,还必须要在法治建设的宏观方面,畅通民告官的司法路径,让民告官成为一种常态,让民告官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法治动力,使政府部门时刻都有着对法律的“担心”,而这种担心,也就会成为政府部门对法治的敬畏。
关注《力量时评》公众微信号LLSP-A 或扫二维码,内容随时更新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