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不应处于“半生不熟”状态
(2014-11-22 08: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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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四村机场连接线附近,一辆货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致12人死亡,其中11人为儿童,另一人为面包车司机;另有3名儿童受轻伤。涉事面包车为当地一所幼儿园负责人所雇用,属8座面包车,事发时实载15人。涉事货车属运沙车,也涉嫌超载。目前涉事幼儿园负责人、货车司机及面包车车主已被警方控制。
各地发生过的校车安全恶性事故,已经有了很多惨痛案例,虽然各有各的具体原因,但共性都是违反交通法规的侥幸超载。对此,国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很多关于校车安全的管理规定,并逐级下发到各级部门予以严格执行。但遗憾的是,这些富有针对性的管理规定,在批转流程中却成了一阵阵逐级递减的过堂风。过堂风扫过之后,便又会像以前一样,统统回到校车安全的大撒把状态。
客观地说,在一些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校车问题确实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因为财力投入方面的力不从心,使得很多学校的校车处于似有似无的失范状态。有的学校无力购买校车,但为了打出“提供校车接送”这块招牌获取生源,就只能花尽可能少的钱去雇用社会车辆,而这样雇用来的车辆很难有规范可言,往往是能开动就行。至于司机的安全意识如何,技能是否纯熟以及是否购买了足额的安全保险等,这些必要前提都无从谈起。基于这样的现实,在很多地方校车的安全管理方面,其实都处在了一个半生不熟的状态。
可以想象,对于校车的投入,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的问题,而这客观上也给相关管理部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是越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越应当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因为投入不足可能会是一个较长时期的现实存在,而所有的职责本就应当建立在这个现实之上,而不能是等到所有的条件都具备了才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这样不利的现实情况下,相关部门多履行一份责任,学生就会多一份平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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