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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狗肉节”应当给予足够包容

(2014-06-10 09: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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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荔枝就狗,越吃越有”这样的习俗,其在形成初期,并不会有现在的物质环境和社会认知环境。在那个时候,人能拥有的东西实在太少,所以才会产生“越吃越有”的美好企盼。

然而,社会发展到今天,人能拥有的东西实在太多。今天的人,并不是不吃狗肉就不能生存,但为什么还要吃呢?这是因为如今的社会认知环境日渐多元。动物保护主义者及爱狗人士表达的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诉求;而喜欢“狗肉节”的人,也可以有追求“越吃越有”的精神企盼。

双方的权利诉求都是正当的,不过,也是矛盾的。但现代社会是法律社会,法律会在给予权利与限制权利中取得各方权利的最大化。“法无禁,则可行”,是给予与限制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之下,任何一方的权利都不会无限扩大,同时任何一方的权利也不会被无限挤压。

但是,在对待一个具体事例上,“法无禁,则可行”的深处还潜含着包容性原则,它的包容底线就在于不妨碍他人,而这个包容性原则底线也是属于双方的。对于动物保护主义者及爱狗人士角度来讲,看着“狗肉节”精神上会很不舒服,但喜欢“狗肉节”的人精神上很舒服,这也是双方在精神上的平等感受到权利,而“不舒服”并不比“很舒服”有更大的权利。

    “荔枝就狗,越吃越有”这样的习俗,是一种历史形成,并不能简单地盖上对错的戳记。在社会文化的发展更迭中,很多习俗都会从兴盛走向仪式化的历史存留,因为它容纳的民间精神意象太多,必然会存在较长时间的过渡过程。之所以“荔枝就狗,越吃越有”这样的习俗还在兴盛之中,那是因为这个习俗还能够容纳很多现代人的精神需求,还远远没有到它所能容纳的极限值。但随着社会文化及文明的更加发展,这样的习俗可能会达到容纳极限值。对于这样的历史沿袭,既然它不违反法律,那么从文化更迭的角度考量,社会应当给予足够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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