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自然而然”摔婴,是霸气习惯的表现
(2013-08-19 12:58:01)
标签:
观点时评文化新闻点评杂谈 |
前不久,北京一刑满释放恶汉,因与手推载有两岁女童童车的女子发生争执,而丧心病狂地当街重摔女童,当时认为这已是人间最为泯灭人性的恶行了。然而,当人们知道了河南民警郭增喜在没有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而突然抢走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猛摔在地时才明白,没有最恶,只有更恶。民警郭增喜,恶就恶在,其人性中的恶性因子,在没有被任何原因激发的情况下,竟如此自然而然地如野马脱缰,狂澜破川。
民警郭增喜很可怕,而根本的可怕之源就来自于,他摧毁了社会的心理安全防线,因为他这样的突如其来或心血来潮,就好像是一个恶魔肚子饿了就要吃人一样地“自然而然”,而这样的“自然而然”,有谁可以防范?在一个法制社会里,最可怕的不是那些恶人,而最可怕的是像郭增喜这样的恶魔表现出的那种“自然而然”的状态。
这只是一起个案。但毫无疑问的是,郭增喜这样的“自然而然”也绝非是一朝养成,它定然有一个可以养成这种“自然而然”行为的环境。一个从警近30年的民警,其自然行为,无可争辩地正是对他所在环境的一种反射,而对于这样的环境,却不能以一个民警的“个案”给予解读。“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这是一个时间不短的过程,而作为一名民警,这个过程总是由一次次的执法行为所构成。于是人们一定会想,30年里他是怎样执法的,他的上级领导是怎样评价他的?从其“自然而然”的行为上看,折射了他所在环境中的霸气根源。这个环境不改变,也可能不会再次出现这样的极端事件,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这个环境不改变,就一定会出现霸气的警察。而只要身上有着霸气,就不好说会闹出什么“自然而然”的事来。郭增喜摔婴已经触犯了法律,而林州警方竟然将此事捂了这么长时间,这就是草菅人命的态度。
郭增喜摔的是婴儿,而林州警方也在摔,摔的是法律;而且,林州警方已经将法律摔得奄奄一息。郭增喜摔婴必须要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必须还要摔碎那个存在霸气根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