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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72分的他为何落榜”谈起

(2010-08-04 14:04:50)
标签:

教育

高考

晨雾

考生

落榜

张华

北京

分类: 晨雾原创

从“572分的他为何落榜”谈起

 

晨雾 / 文

 

    今天(2010年8月4日)的《北京考试报》发表了一篇文章《572分的他为何落榜?》。北京理科生张华(化名)今年高考考了572分,高出本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78分。本科一批一志愿报考了X大学,本以为稳操胜券的他却没能如愿。张华及其家长怀疑录取过程中这所学校录取了一些二志愿高分考生而挤占了一志愿考生的名额,存在违规录取的问题。在本科一批次录取结束后,他们来到北京市教委等有关部门上访,想讨个说法。本文后面转贴的《572分的他为何落榜?》全文详细地叙述了这个过程。

 

    看到这篇文章,晨雾想起了一些与这件事情相关但是情节更加严重的传言。今年一些外地高校的录取分数提高,造成不少一志愿考生落榜。这位张华及其家长只不过是怀疑这所学校录取了一些二志愿高分考生而挤占了一志愿考生的名额,而此前晨雾听到过一些更加严重的传言大致是说:

 

    今年由于清北高分落榜生过多,高招办为了“抚慰”这批考生及其家长,就提前向一些外地名校提供了清北高分落榜生电子档案,希望这些外地高校能够按照二志愿录取这些高分学生。这些外地名校十分高兴录取这批高分学生,但是一志愿名额减少了,使得一志愿录取分数提高,不少一志愿考生落榜……。

 

    对于这种传言,晨雾没有事实依据,不好给与肯定或者否定。但是晨雾根据经验判断,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很小。为什么?

 

    晨雾首先要让大家理解一个概念,那就是现行的高考录取制度中,高招办与高校之间不仅仅是一种工作上的协作关系,更是一种工作上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关系。他们未必都是“串通一气”的。高招办要想强塞给高校一名不符合提档条件的学生,只要高校不同意,就无法实现;反过来也是这样,高校要想点名要一名不符合提档条件的考生档案,只要高招办不同意,也无法实现。另外高校要想退回一名考生档案,必须说明退档理由,并且只要高招办不同意,也不能退档。而当前所有的录取活动都是在网上进行的,所有录取行为都不可能不在网上留下痕迹。因为晨雾虽然不敢说这个录取系统绝对公正得天衣无缝,但是任何一名工作人员从中舞弊确实要冒着相当大的败露风险。这也是为什么高考依然能被大家公认为相对最公平的一种录取方式的原因。

 

    经常听人说,在某某高校有“熟人”,但是“熟人”说,只要你能提档就好办。也就是说,这个“熟人”所能影响到的范围仅限于该校。进一步讲,“熟人”的影响到不了高招办。

 

    我们回到原来的问题,为什么上述传言发生的可能性很小?

 

    首先这是一种十分明显的舞弊行为,舞弊的要害点在于高招办向高校投档无志愿填报的考生。我们分析一下,假设这种舞弊行为要实现,高招办要有哪些“暗箱操作”:

 

    1.在一志愿录取开始之后,以最快的速度汇集清北高分落榜生名单,向某些外地名校提供;
    2.说服这些外地名校同意以二志愿录取这些考生,同时调整一志愿的提档比例;
    3.前两项都做到了的前提下,在二志愿录取开始的时候,用违反常规的方式向这些外地名校投档无志愿考生(按照常规的平行二志愿投档程序是走不通的)。

 

    虽然我们经常听说某些官员的某些营私舞弊行为,但是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其行为的结果让其自己或者家长得到了某种利益。除此之外,他们在行动之前,还会评估一下其舞弊行为败露的风险有多大?

 

    我们按照常规思维判断一下,任何一名高招办的官员如果决定要做这件事情,其结果不过是所谓的“抚慰”一下某些他并不认识的清北高分落榜生和家长,而且就算事情做成了,还不敢声张,能向这些清北高分落榜生家长索取好处的可能性有多大?能够因为此事在职务上升迁吗?我们很难看到其利益在哪里?找不出合理的动机。

 

    我们再看看参与这件事情败露的风险有多大?这件事情绝对不可能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就能完成,涉及的范围越大,败露的风险就越大。首先在高招办范围内就不可能一个人就能完成这件事情,做这件事情的官员要说服其他人参与并且要求保密;还要说服相关的外地名校同意参与并要求保密;人家这样做都知道有风险,能得到什么好处?在这么大的范围内,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够达到统一并且不败露,可能性有多大?大家都配合的可能性有多大?

 

    还有一个方面让高招办即便想这么做也不敢这样做。您也许想像中把清北高分落榜生弄到外地名校是对人家的“抚慰”,人家也这么认为吗?要是人家不愿意,你“暗箱操作”把人家弄到人家没有填报的学校,人家还不投诉你?这个风险我想不会有人愿意承担。

 

    像这样费力不得好的高风险事情谁愿意去做?哪些工作人员愿意配合去做?

 

    了解晨雾的家长都知道,晨雾看问题的视角总是与家长一致的。但是今天讲上述话决不是在无原则地维护高招办。考生落榜的时候家长很容易怀疑录取程序是否有猫腻,这时候很容易轻信一些传言。但是过后一定要清醒地思考,得出自己清晰的判断。

 

    张华及其家长的教训值得2011届考生和家长吸取。他们错误地判断了西安交大的分数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受了“分差法”使用局限性的影响。“分差法”简单说就是根据考生成绩以及各个高校往年录取分数线高于一本线多少分来选择可以填报的大学。如果按照“分差法”X大学过去三年的提档线,剔除2008年的大冷门落到一本线上,2007年为602分,高于当年一本线71分;2009年为553分,高于当年一本线52分;平均高于一本线61.5分。张华高考成绩572分高于今年一本线78分,看似确实应当是上X大学稳操胜券。

 

    造成张华及其家长错误判断的另一个原因是许多高校的招办在高招宣传中都喜欢说这样一句话:高于一本线XX分的考生可以考虑填报我校。这句话每年不知会误导多少考生和家长?每年都有不少考生及其家长在落榜之后拿着这句话去指责高校失信,但是高校不会为此负任何责任。

 

    赵京在2007年7月6日写了一篇《高考志愿填报  考生如何定位》赵京指出这个“分差法”要准确的两个假设,一是每年批次线的学生的位次是一样的;二是考生每年的考试成绩分布是一样的。但是这两个假设通常都是不成立的,只有这两个假设都比较接近成立的情况下,使用分差法才比较准确,例如北京06年和07年理科。像北京2010年的情况,高考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都有较大的变化,造成批次线的学生的位次肯定变化较大;首次新课改高考及其评分也造成考试成绩分布与往年差别较大。这种情况还使用分差定位法来确定考生志愿,势必造成误差加大。因此在此前赵京和晨雾多次提醒考生“慎用分差法”。

 

    今天,晨雾在此再一次提醒新一届的2011届的高考生和家长,“分差法”简便易行,可以做大致的估算,但是正式填报志愿的时候,一定要使用“排名法”,慎用“分差法”。

 

2010年8月4日《北京考试报》文章:

572分的他为何落榜? 
他今年高考考了572分,高出本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78分,但最终没被录取

 

晨雾 / 转贴  
 
  理科生张华(化名)今年高考考了572分,本科一批一志愿报考了X大学,本以为稳操胜券的他却没能如愿。张华及其家长怀疑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录取的问题。在本科一批次录取结束后,他们来到北京市教委等有关部门上访,想讨个说法。

 

一志愿盲目冲高与录取最低分相差11分

 

  572分,张华及其家长都认为这是个很不错的分数,而且坚定地认为被X大学录取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一批录取结束后,当查到自己没有被录取后,张华和父母都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他们怀疑这所学校录取了一些二志愿高分考生而挤占了一志愿考生的名额。于是,他们找到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要求给个说法。高招办工作人员接待了张华及其家长,并与录取现场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过核查,X大学今年计划在京招收40人,由于生源较好,又追加了18个招生计划,最终在京录取了58人,全部为一志愿考生,没有录取二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最低分为583分,而张华的572分距离这一最低录取分还差11分。显然,他没有被录取是合乎情理的。

 

  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后,张华的家长仍不相信,误认为是高招办工作人员想打发他走,故意编的理由。他又到录取现场,要求查看录取结果。现场工作人员同样热情地接待了他,并耐心地讲解了录取过程。后来发现,西安交通大学录取的考生中,有两名考生的分数比张华低。针对这一情况,工作人员解释,这两名考生一个是艺术特长生,一个是高水平运动员,都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因具备相关优惠条件才被录取。

 

  张华的家长仍不信服,又到北京市教委监察处上访。第二天,北京市纪委和市教委监察处的领导到高招录取现场视察工作。录取现场工作人员就张华家长提出的问题向领导们进行了汇报,并出示了X大学录取的考生名册,被录取的58名考生以及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情况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最后,相关部门也向张华及其家长给出书面回复,告诉他录取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任何问题。

 

二志愿没拉开梯度征集志愿只报一所学校

 

  在一批二志愿中,张华报考了S大学、Z大学和J大学三所学校。三所学校录取分数基本属于同一层次,没有拉开志愿梯度。S大学二志愿的录取最低分为585分,张华的分数与之相差13分,而另两所学校今年没有招收二志愿考生。因此,张华也没有被这三所二志愿学校录取。

 

  在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中,考生可选报三所学校,但张华只报考了D大学一所,没有填报其他两个志愿,浪费了两个学校志愿。今年D大学征集志愿的提档分数高达610分,张华的分数与之相差38分,档案无法被投出。张华没有填报本科二批等其他批次的志愿,也未参加征集志愿。最终非常可惜,他虽考了572分,却未被大学录取。

 

专家建议 科学填报志愿理性对待录取结果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和家长,从这个事例可以看出,考生能不能被学校录取由分数和填报的志愿共同决定。因此,考生要根据自己的学习成绩合理填报志愿,不要盲目冲高。考生要高度重视一志愿,第一志愿填报是否得当对其在这一批次中能不能被顺利录取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本科一、二、三批的第一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志愿顺序对录取结果的影响很大,考生和家长一定要客观务实地填好第一志愿。

 

  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时还要适当拉开梯度。上面这名考生由于其一批二志愿中的三所学校没拉开梯度而导致没有一所学校录取他。因此,考生在填报二志愿A、B、C三所院校时,要注意拉开梯度,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填报平行志愿,建议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实力,冲一冲A志愿,将C志愿作为保底志愿。

 

  另外,需要提醒考生和家长的是,要充分重视征集志愿。本市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本来可填报三所学校,而案例中的这名考生只填报了一所学校,无形中浪费了志愿,失去了被心仪大学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在征集志愿时,尽量把三所学校都填满,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最后,还要向广大考生和家长说明的是,高招录取工作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和严格的程序,工作人员的每一步操作都有据可查。他们会对每一名考生负责。录取工作是公平公正的。如果遇到案例中的类似情况,考生和家长应该理性对待录取结果。

 

北京考试报记者  郝 娜

 

信息来源:2010-08-04《北京考试报》
http://bjksb.bjeea.cn/221804480671252480/20100804/51763.shtml

 

2010年8月6日晨雾发表了与本文有关的

关于文章《从“572分的他为何落榜”谈起》的声明

 

2010年8月10日晨雾发表了与本文有关的

“传言”不是凭空编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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