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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高考高招平行志愿自主权考生北京 |
分类: 高考政策与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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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表示,今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据悉,目前,我国已有湖南、江苏、浙江等省份在高考招生录取中采用平行志愿。
教育部所推广的平行志愿投档,被认为是针对以前等第志愿投档造成“第一志愿焦虑”及“高分落榜”的有效办法。但是,从已经尝试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地方的实际操作看,基本上采取一次投档外加征求志愿的模式,这种方式,要么导致高校放弃自主权,要么导致考生依旧会高分落榜并继续存在志愿填报焦虑。
本来,依据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规则———高考录取时先把所有考生按考分排序,并从高到低依次投档,投档时依次检索考生所填写的平行A、B、C、D志愿(各地规则略有不同,有的为3个平行志愿,有的为4个或5个),先满足A,如A已投档满额,则投B,并类推到C、D,如果D志愿尚未投出,则等待征求志愿———是可以降低第一志愿焦虑,有效避免高分落榜的。但是,由于每所高校拥有一定的招生自主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120%投档比例,投档与录取并非一回事,被投档的学生不一定就会被学校录取,还存在被退档的可能。在平行志愿一次投档方式下,投档未被录取而退档的学生,也就失去了被其他平行志愿拿到档案被录取的可能,而直接进入等待征求志愿阶段。
举例来说,某个北京考生,考了全北京第1000名,平行A志愿填报清华大学,B志愿填报中国人民大学,在录取时,他被投档到清华大学,但是由于分数在所有投档考生中偏低,加上专业志愿较高,被清华大学退档,这个时候,其他平行志愿高校的投档工作已经完成,他的档案无法再投出,对于他来说,如果不愿意在这一批次剩余招生名额中再补填志愿,就意味着落榜。吊诡的是,如果他没考到1000名,而只考到1500名,没有投进A志愿清华,而投到B志愿人大,却极可能被人大录取了———这被认为是平行志愿方式的最大优点,在等第志愿中,报了清华,不可能再报人大。
一次投档并结合高校自主权的平行志愿方式,就这样让考生的报考风险与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对立起来,高校的招生自主权越大,即投档比例越大,考生的风险越大。因此,据笔者了解,目前不少地方在设计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时,主要在投档比例设计上左右为难,降低高校自主权,高校不愿意,不降低高校自主权,各种宣传词中所提到的平行志愿好处,就难以兑现———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高校继续保持20%的投档自主权,那么,就有近20%的学生投档之后被退档,进而可能落榜。发生这种情况,对于这些学生来说,其实比等第志愿时更糟。
在笔者看来,给予高校少数自主权,其实难以成就平行志愿方式。出路无非两条。其一,完全收回高校在集中录取时的自主权,所有高校在集中录取时实行1:1投档,学生档案投进即被录取,这样,就杜绝了高分落榜的可能,如果A、B、C、D四个志愿均未投进,那是因为考生自身定位不准所致。这种方式,强调分数至上,倡导分数公平,虽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大方向违背,但由于降低了考生的报考风险,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考虑的重点,在应试教育氛围中颇有生命力。
其二,完全给予高校充分自主权,这就是改变只能向一所学校投档、只能拿到一张录取通知书的方式,而是同时向平行志愿学校投档,可以被平行志愿学校同时录取,考生在拿到多所学校录取通知书后再进行选择与确认。这种方式,增大了学生和学校的选择权,可以促进学校以优质的教学质量、教学服务吸引学生,也能促进学生根据个人兴趣与学校、专业的具体情况对高校进行充分选择,但与此同时,增大了学校的招生成本与招生周期(需要多次招生),同时也降低了高考分数在录取中的绝对权威性,挑战人们传统意识中的分数公平观,并考验高校的公信力。据笔者所知,这种方式已有学者反复向有关部门建议,但是尚未进入决策者的法眼,理由是时机不成熟。
■熊丙奇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信息来源:2008-02-16《北京青年报》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27807784&pageno=1
另一篇:
“平行志愿”不等于“平等无风险志愿”
在高考制度没有进行伤筋动骨的改革之前,招生录取的具体操作方式及其公平性,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据报道,教育部近日表示,今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即: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平行填报若干个志愿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
消息一出,不少家长和考生觉得有种“松口气”的轻快感,觉得这样可以消除原来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定命运”那种极度紧张的博弈情绪。
的确,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可以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减少传统招生方式下“高分考生落榜”以及“院校生源断档”及“大小年”等不合理情况。但同时应该看到,此种投档录取方式的调整其改良效果有限,也伴随着潜在风险和负面效应,对此不宜盲目乐观。
首先,这种志愿填报方式加强了高考分数排序作用,这使平时及模考成绩不佳但高考发挥很好者,也可以与那些平时及模考成绩较好者“平行”竞争。对平时成绩不好而高考发挥很好的同学,平行志愿可以增加其进入好学校的机会;而对平时成绩较好的同学,平行志愿不一定帮助他们进入更好的学校。这有扩大“机会均等”的正面效应,但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高考“一考定终身”的负面效应。
其次,新办法本身不但不可能化解现行体制下填报高考志愿的所有风险,还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潜在风险。一是投档风险,各批次招生学院在录取时,是按各自招生规模分别设置一定的投档比例,只要院校调档比例大于其计划招生数,必然有相等比例数量的考生自然落榜;二是志愿填报风险,若考生在填报时没有客观审视自身实力,填报志愿偏高或没有梯度等,也可能高分落榜;三是专业调剂风险,若考生在各校专业填报上不愿调剂志愿,这样也将面临退档。在平行志愿中,如果考生被学校提档又被退档,该考生填报的其他志愿很可能就作废了,这样就只好参加该批次的补录,若补录不上就会落选。
其三,在平行志愿实施中,通常还涉及两个关键性的操作问题,即同分考生投档次序设计,以及与自主招生的协同衔接问题。在实施中,同分考生如何排序,是按数学、语文、外语总分还是按单科成绩排,是关键性问题。另外,如果某校实施自主招生,某考生考取了,通常意味着可以较低成绩进入该高校,在报考志愿时就可以将该校放在最后,但能否这样做不可想当然,还要看招生院校的态度和相关规定。这些都是关乎公平问题。
此外,就全国范围内来看,平行志愿的全面推广实施还有待时日。目前已有湘、苏、浙等省份实施,今年沪、京两市也将推行,但由于各省份具体情况不同,是否实行还需要由各地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在实行的地区,有的采取“完全平行志愿”,即每个批次中的每个志愿都是平行志愿;有的采取“混合模式”,即部分批次中有平行志愿,但第一志愿不是平行志愿;还有的采取“批次中的批次”,即同批次中的学校又被分为A、B两个批次,但不属于严格的“平行志愿”,且操作过程比较繁琐。而且,初次实行平行志愿存在“信息成本”问题,由于考生在报志愿时没有历史数据参照,操作难度和风险都会加大。
所以,“平行志愿”不等于“平等志愿”,更不是医治应试教育体制病症的“灵丹妙药”,它只是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志愿填报的博彩意味,但同时也加大了其他方面的负面效应和风险。对此,考生和家长要有清醒认识。
□李宝元(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信息来源:2008-02-16《新京报》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guanchajia/2008/02-16/018@085907.htm
晨雾点评:
其二,完全给予高校充分自主权,这就是改变只能向一所学校投档、只能拿到一张录取通知书的方式,而是同时向平行志愿学校投档,可以被平行志愿学校同时录取,考生在拿到多所学校录取通知书后再进行选择与确认。这条建议眼下肯定会以浪费有限的教育资源为由被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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