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银行”击中公众权利痛点
(2012-09-10 2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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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有关储户与银行权利、义务上的不对等,在现实实践中可以数出一箩筐:储户借柜员机漏洞多取钱是犯罪,银行渎职令储户钱财被盗取却无责;储户离柜银行概不负责,但柜台多给钱,储户却要对银行负责;储户存款中有假币要被没收,柜员机吐假币银行却不用担责……储户存进银行的钱,就像泼出门的水。这种现状,直接助推并演绎了极具戏剧冲突的“现实银行”故事:ATM机吞钱,银行称要过两天再说;客户随即谎称ATM多吐钱,客服5分钟就赶来处理。
这并不是储户故意搞恶作剧,而是被淡定的银行逼得跳了墙,不得已使出了杀手锏:同是ATM故障,一个可以“过两天再说”,一个却是“5分钟就赶到”。银行当然可以“对账”为由,照章办事,但章程是否公平的诘问却无法逃开。这种极具冲突的对比,把银行与储户权责的不对等展现得淋漓尽致,难怪“现实银行”一出,瞬间击中公众权利与公平的痛点。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等,但绝对的不平等在银行服务业中如此频繁地出现,却也是举世罕见。还是拿“现实银行”来说,银行辩称“吞了客户的钱,钱在机器里还是安全的,但机器多吐钱,就会影响现金安全”。“现金安全”或许是不坏的理由,但很显然,银行保护的只是自身的现金安全,至于客户的现金安全,大概就只剩下一种极度不确定的不安全感。正如律师所说,在接到客户报告后,银行理应到场察看原因,是机器问题还是操作不当?让客户心里有数,哪怕到场帮助客户调看监控录像,对关键时间段进行备份,对客户也是一种安慰。这才是权责平等的应有态度。
遗憾的是,很多时候,在银行心中,权利往往只是自己的,储户什么也没有。这种权责上的不对等,不仅体现在银行日常章程中,更体现在诸如ATM故障处理等服务细节上。银行的暴利垄断,直接导致了储户权利上的贫困;而对银行种种不合理行为失去管制,则又在进一步加剧银行的傲慢。推开去想,也许我们真的处在一个“匹夫有责”的时代,承担责任与蒙受损失的往往多是“匹夫”,而诸如银行等机构却常常没有责任。这大概正是为什么人们与“现实银行”交手,总是感到精疲力尽的原因吧。